内蒙古华钺机械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华钺机械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华钺机 (略) 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华钺机 (略)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4.建设地点: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以西、园区南路以北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内 (略) 厂区内1#车间东侧进行建设,车间内新建地推链生产线1条、单板链生产线1条、喷砂房1间、喷漆房3间、调漆房1间、固化室2间,并建设项目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内蒙古华钺机 (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红
邮寄地址: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以西、园区南路以北内蒙古华钺机 (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钺机 (略)
日期:2024 年 1 月10 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华钺机 (略) 矿山工程机械新能源再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华钺机 (略)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4.建设地点: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以西、园区南路以北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内 (略) 厂区内1#车间东侧进行建设,车间内新建地推链生产线1条、单板链生产线1条、喷砂房1间、喷漆房3间、调漆房1间、固化室2间,并建设项目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内蒙古华钺机 (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红
邮寄地址: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以西、园区南路以北内蒙古华钺机 (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钺机 (略)
日期:2024 年 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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