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禾望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河源市禾望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联系电话:0762-*,传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路东边、科六路南边星晨实业(河源)园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路东边、科六路南边星晨实业(河源)园区,为租赁经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略) (略) 厂房,包括1号厂房一、二楼、2号厂房一楼及二楼北侧部分区域、4号厂房及A、B、C栋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4763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变流器、SVG静止无功发生器、ACS运动控制器、电气传动系统、制氢电源的生产加工,建成后拟年产光伏逆变器*台、风电变流器3000台、储能变流器1500台、SVG静止无功发生器200台、ACS运动控制器200台、电气传动系统15000台、制氢电源100台。项目拟劳动定员7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喷淋废水和湿式打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涂覆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干式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为无组织排放;少量的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粘合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联系电话:0762-*,传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路东边、科六路南边星晨实业(河源)园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路东边、科六路南边星晨实业(河源)园区,为租赁经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略) (略) 厂房,包括1号厂房一、二楼、2号厂房一楼及二楼北侧部分区域、4号厂房及A、B、C栋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4763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变流器、SVG静止无功发生器、ACS运动控制器、电气传动系统、制氢电源的生产加工,建成后拟年产光伏逆变器*台、风电变流器3000台、储能变流器1500台、SVG静止无功发生器200台、ACS运动控制器200台、电气传动系统15000台、制氢电源100台。项目拟劳动定员7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喷淋废水和湿式打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涂覆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干式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为无组织排放;少量的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粘合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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