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石碣镇沙腰永兴路3号2栋2单元3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175m2,建筑面积2175m2,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04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2m;注塑成型工序、混料、碎料工序、磨削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工程分析内容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你单位如不服本审查意见的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石碣镇沙腰永兴路3号2栋2单元3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运华达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175m2,建筑面积2175m2,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04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2m;注塑成型工序、混料、碎料工序、磨削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工程分析内容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你单位如不服本审查意见的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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