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月山村月山路56号。项目总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911平方米。主要从事布艺沙发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布艺沙发12000套。 由于厂房到期后不再续约, (略) (略) 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①项目投资额由60万增加至3000万,地址由“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月山村月山路56号”搬迁至“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 ②根据 (略) 场变化,对项目产品进行升级,新增布艺沙发的配套抱枕、坐垫,新增海绵的碎棉、充棉工序,新增骨架作为布艺沙发的底座,,骨架的冲压、弯管、钻孔、抛光打磨、喷粉烤粉等工序。撤销原有的老设备,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更新。 ③现有项目未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后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④因电力供应充足,取消使用发电机的使用;员工由“均在项目内食宿”改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迁改扩建后, (略) (略) (略)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占地面积2146m2,建筑面积6438m2,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布艺沙发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布艺沙发80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拟将开料、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喷粉柜内,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环氧树脂粉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穿越滤芯未被截留的粉尘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烤粉柜顶部排气口处设置直连管道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水喷淋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该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截污管 (略) 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夜间不生产,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处理或二次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月山村月山路56号。项目总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911平方米。主要从事布艺沙发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布艺沙发12000套。 由于厂房到期后不再续约, (略) (略) 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①项目投资额由60万增加至3000万,地址由“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月山村月山路56号”搬迁至“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 ②根据 (略) 场变化,对项目产品进行升级,新增布艺沙发的配套抱枕、坐垫,新增海绵的碎棉、充棉工序,新增骨架作为布艺沙发的底座,,骨架的冲压、弯管、钻孔、抛光打磨、喷粉烤粉等工序。撤销原有的老设备,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更新。 ③现有项目未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后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④因电力供应充足,取消使用发电机的使用;员工由“均在项目内食宿”改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迁改扩建后, (略) (略) (略) (略) 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占地面积2146m2,建筑面积6438m2,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布艺沙发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布艺沙发80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拟将开料、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贴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该废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喷粉柜内,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环氧树脂粉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回收装置处理,穿越滤芯未被截留的粉尘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拟将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烤粉柜顶部排气口处设置直连管道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水喷淋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该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截污管 (略) 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夜间不生产,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处理或二次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1-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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