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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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鑫 (略) 。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鑫 (略) 现有矿区范围内。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两条纳米硅生产单元,配套上料系统、除尘系统、脱硫脱硝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水系统、动力系统、电气系统等。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围5k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vk8h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内蒙古鑫 (略)

联系电话:*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鑫 (略)

2024年1月10日


 

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鑫 (略) 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鑫 (略) 。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鑫 (略) 现有矿区范围内。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两条纳米硅生产单元,配套上料系统、除尘系统、脱硫脱硝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水系统、动力系统、电气系统等。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围5k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vk8h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内蒙古鑫 (略)

联系电话:*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鑫 (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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