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海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海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 (略) “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略) 建设的“展兴华澄居” (略)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五横路东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2)澄迈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地面积77927.01㎡,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2年8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63㎡,计容面积为*.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6㎡,地下建筑面积为62928.97㎡,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54%,绿地率为40.10%,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817个、非机动车位1817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总平面图
(1)调整小区主要、次要出入口宽度。
(2)调整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儿童游乐场地、休闲绿地及泳池的位置和布局。
(3)调整地面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车位布局,地上机动车位由317个增加为375个。
(4)“垃圾收集站”增加物业服务用房功能:因《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提高了,需增加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15㎡,相应减少垃圾收集站面积15㎡。
二、调整外立面;
三、调整3#楼、20#楼首层平面;
四、调整地下室布局,地下停车位由1500个增加为1505个。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63㎡,计容面积*.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6㎡,地下建筑面积为62928.97㎡,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54%,绿地率为40.10%,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880个、非机动车位1817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附图:展兴华澄居公示图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关于海南展源投资有限公司“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 (略) “展兴华澄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略) 建设的“展兴华澄居” (略)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五横路东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2)澄迈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地面积77927.01㎡,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该项目于2022年8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63㎡,计容面积为*.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6㎡,地下建筑面积为62928.97㎡,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54%,绿地率为40.10%,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817个、非机动车位1817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总平面图
(1)调整小区主要、次要出入口宽度。
(2)调整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儿童游乐场地、休闲绿地及泳池的位置和布局。
(3)调整地面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车位布局,地上机动车位由317个增加为375个。
(4)“垃圾收集站”增加物业服务用房功能:因《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提高了,需增加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15㎡,相应减少垃圾收集站面积15㎡。
二、调整外立面;
三、调整3#楼、20#楼首层平面;
四、调整地下室布局,地下停车位由1500个增加为1505个。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63㎡,计容面积*.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6㎡,地下建筑面积为62928.97㎡,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54%,绿地率为40.10%,停车位为机动车位1880个、非机动车位1817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附图:展兴华澄居公示图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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