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批前公示
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批前公示
申请人温州生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确认书。该项目于2019年4月3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浙规证2019-*号),地上建筑面积 88950㎡,不计容架空面积550㎡,地下室建筑面积46800㎡,机动车停车位888辆。现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实情况如下:
1、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GC2023-045号),新建建筑实测平面位置与规划总平面图设计位置相比最大相差0.08m。实测建筑占地面积9912.14㎡,建筑密度为33.43%。实测高程与设计高程基本一致。
2、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绿地面积测绘报告》(LD2023-045号),实测绿地总面积8971.29㎡,绿地率30.26%。
3、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该项目房产面积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88302.92㎡(其中住宅60465.94㎡,商业网点4617.48㎡,商业14474.88㎡,公共厕所68.98㎡,社区文化4420.32㎡, (略) 场2169.97㎡,社区医疗1030.9㎡,社区用房389㎡,计容架空438.7㎡,地下室风井226.75㎡);实测地下总建筑面积46839.68㎡。
4、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不动产测量报告》(D2023-093号),实际用地面积29651平方米
5、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停车位测绘报告》(CW2023-045),实测机动车位888个(均为地下),非机动车位1931个。
根据以上情况,拟同意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确认书,工程项目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温州大道1525号,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申请人温州生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7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确认书。该项目于2019年4月3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浙规证2019-*号),地上建筑面积 88950㎡,不计容架空面积550㎡,地下室建筑面积46800㎡,机动车停车位888辆。现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实情况如下:
1、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GC2023-045号),新建建筑实测平面位置与规划总平面图设计位置相比最大相差0.08m。实测建筑占地面积9912.14㎡,建筑密度为33.43%。实测高程与设计高程基本一致。
2、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绿地面积测绘报告》(LD2023-045号),实测绿地总面积8971.29㎡,绿地率30.26%。
3、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该项目房产面积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88302.92㎡(其中住宅60465.94㎡,商业网点4617.48㎡,商业14474.88㎡,公共厕所68.98㎡,社区文化4420.32㎡, (略) 场2169.97㎡,社区医疗1030.9㎡,社区用房389㎡,计容架空438.7㎡,地下室风井226.75㎡);实测地下总建筑面积46839.68㎡。
4、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不动产测量报告》(D2023-093号),实际用地面积29651平方米
5、根据温州 (略) 提供的《停车位测绘报告》(CW2023-045),实测机动车位888个(均为地下),非机动车位1931个。
根据以上情况,拟同意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确认书,工程项目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温州大道1525号,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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