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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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http://**.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地址: (略) 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编:*。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国资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信息、部门年度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委内人事任免、制度出台等情况。截止202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信件、电话等渠道,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3年区国资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答复2件,予以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并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流程将公开信息与告知书一并提供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重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区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和《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细则》,实行保密预先审查制度,落实《国资委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报审程序,从源头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同时有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相关精神,明确网站作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统筹运用“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国资国企相关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1.区门户网站。市民可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及“国企信息公开”专题查询区国资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新媒体。区国资委通过“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及时传递政策资讯, (略) 民办事。对重要舆情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对于不实谣言及时予以辟谣, (略) 民预期。

3.政务公开查阅点。市民可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委主要领导为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根据《关于推进松江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企业自行公开或上报区国资委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任何因信息公开造成的失泄密案件都将追究责任。制发的政府公文,按起草科室进行分类统计,对公文的主动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全单位重视公文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率。

2.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关于推进松江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开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年终检查工作,开展无纸化线上检查,减轻各企业工作负担。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在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3.加强培训指导。 (略) 国资委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学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依法依规完善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相关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区国资委持续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一方面,依法依规公开区管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重要人事变动、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加大对区管国有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深化企业改革、负责人职务变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及时公开区管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聘的公开度,增强公开招录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http://**.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地址: (略) 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编:*。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国资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信息、部门年度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委内人事任免、制度出台等情况。截止202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信件、电话等渠道,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3年区国资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答复2件,予以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并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流程将公开信息与告知书一并提供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重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区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和《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细则》,实行保密预先审查制度,落实《国资委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报审程序,从源头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同时有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相关精神,明确网站作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统筹运用“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国资国企相关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1.区门户网站。市民可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及“国企信息公开”专题查询区国资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新媒体。区国资委通过“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及时传递政策资讯, (略) 民办事。对重要舆情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对于不实谣言及时予以辟谣, (略) 民预期。

3.政务公开查阅点。市民可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委主要领导为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根据《关于推进松江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企业自行公开或上报区国资委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任何因信息公开造成的失泄密案件都将追究责任。制发的政府公文,按起草科室进行分类统计,对公文的主动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全单位重视公文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主动公开率。

2.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关于推进松江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开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年终检查工作,开展无纸化线上检查,减轻各企业工作负担。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在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3.加强培训指导。 (略) 国资委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学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依法依规完善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相关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区国资委持续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一方面,依法依规公开区管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重要人事变动、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加大对区管国有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深化企业改革、负责人职务变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及时公开区管国有企业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聘的公开度,增强公开招录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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