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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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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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奉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1-08
用 地 单 位 格拉芙智慧电机(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奉府土〔2023〕240号
用 地 位 置 奉贤区青 (略) , (略) ,西至品星路,北至上塑路
用 地 面 积 3390.5
土 地 用 途 二类工业用地
建 设 规 模 6766.55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的决定》(编号:沪奉规划资源许地〔2024〕2号 )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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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奉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1-08
用 地 单 位 格拉芙智慧电机(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奉府土〔2023〕240号
用 地 位 置 奉贤区青 (略) , (略) ,西至品星路,北至上塑路
用 地 面 积 3390.5
土 地 用 途 二类工业用地
建 设 规 模 6766.55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土地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智慧型水冷电机及智慧云监控供水项目的决定》(编号:沪奉规划资源许地〔2024〕2号 )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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