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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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结果公示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工作于2023年12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2020〕24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截止日期, (略) (略) 、福建鑫 (略) 、 (略)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3年12月29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3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工作于2023年12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2020〕24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截止日期, (略) (略) 、福建鑫 (略) 、 (略)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3年12月29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3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工作于2023年12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2020〕24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截止日期, (略) (略) 、福建鑫 (略) 、 (略)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3年12月29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3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工作于2023年12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2020〕24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 (略)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截止日期, (略) (略) 、福建鑫 (略) 、 (略)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3年12月29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3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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