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津市伟泰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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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津市伟泰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

(略)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基地东兴北街西1 (略) (略) 厂区内

(略) (略)

山西和清 (略)

工程建设内容:对现有厂区内现有铝灰渣利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优化更新,对现有工程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原料预处理工序增加滚筒筛,提高铝灰渣的筛选效率,将现有熔铝车间及配套的2台熔铝炉进行拆除,更换为先进的倾动式铝灰回转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技改后产能规模不增加。

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环保投资137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预处理车间、铝灰储存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系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铝熔铸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车辆运输废气采取设置洗车平台、对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密闭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铝灰球磨筛分系统颗粒物须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相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铝熔铸系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氟化物、重金属类和二噁英类污染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其余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氨气水洗系统排水回用于铝熔铸系统碱液喷淋塔补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废水经园区规划的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进行中水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过渡期废水经排水管道排至中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中 (略) 厂内氧化铝分厂及热电分厂生产用水,综合利用。废水排放口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表5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要求,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中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处理2万吨铝灰渣技术改造项目

(略)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基地东兴北街西1 (略) (略) 厂区内

(略) (略)

山西和清 (略)

工程建设内容:对现有厂区内现有铝灰渣利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优化更新,对现有工程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原料预处理工序增加滚筒筛,提高铝灰渣的筛选效率,将现有熔铝车间及配套的2台熔铝炉进行拆除,更换为先进的倾动式铝灰回转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技改后产能规模不增加。

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环保投资137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预处理车间、铝灰储存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系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铝熔铸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工艺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车辆运输废气采取设置洗车平台、对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密闭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铝灰球磨筛分系统颗粒物须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相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铝熔铸系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氟化物、重金属类和二噁英类污染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其余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氨气水洗系统排水回用于铝熔铸系统碱液喷淋塔补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废水经园区规划的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进行中水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过渡期废水经排水管道排至中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中 (略) 厂内氧化铝分厂及热电分厂生产用水,综合利用。废水排放口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表5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要求,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中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二次铝灰、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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