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局或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
联系电话:0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 |
1 | 四川天府新区生 (略) 管理局关于四川派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川天环城复[2024]1号 | 2024年1月8日 | 见附件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局或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
联系电话:0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 |
1 | 四川天府新区生 (略) 管理局关于四川派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 | 川天环城复[2024]1号 | 2024年1月8日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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