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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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1-0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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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留格地下水库工程

(略) 留格河干流

(略) (略) (略)

山东 (略)

工程位于留格河干流,上游边界为盘石水库大坝,左、右边界为流域两侧低山丘陵区水分水岭,下游边界根据现状海水入侵情况确定为六*—小寨子村一带,分为两级库,以唐山口橡胶坝为界,将库区分为上游库区和下游库区,主要包括布置南庄、六*两座橡胶坝,项目建成后地下水库蓄水总库容2116万m3。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2、工程建设施工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泥浆对水质的影响。水中施工采取围堰施工并设置泥浆沉淀池,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加强施工相关管理,控制水污染。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4、建立土壤环境监控制度,定期监测土壤及地下水水位变化,合理调度地下水开采量,采取各种生态补偿手段,控制土壤酸化、盐化。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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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留格地下水库工程

(略) 留格河干流

(略) (略) (略)

山东 (略)

工程位于留格河干流,上游边界为盘石水库大坝,左、右边界为流域两侧低山丘陵区水分水岭,下游边界根据现状海水入侵情况确定为六*—小寨子村一带,分为两级库,以唐山口橡胶坝为界,将库区分为上游库区和下游库区,主要包括布置南庄、六*两座橡胶坝,项目建成后地下水库蓄水总库容2116万m3。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2、工程建设施工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泥浆对水质的影响。水中施工采取围堰施工并设置泥浆沉淀池,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加强施工相关管理,控制水污染。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4、建立土壤环境监控制度,定期监测土壤及地下水水位变化,合理调度地下水开采量,采取各种生态补偿手段,控制土壤酸化、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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