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麒麟区班庄“光伏+农业”项目接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麒麟区珠街街道 | 建设单位 | 信云光能(曲靖)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110kV线 (略) (略) 麒麟区珠街街道境内,线路途径珠街街道班庄村和珠街街道堡子村附近。 线路起于110kV班庄光伏升压站,起点坐标为东经103°57′44.871″,北纬25°32′8.8282″,止于220kV珠街变电站,终点坐标为东经103°52′40.004″,北纬25°32′25.112″。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全长12.079km(单回线路路径长11.596km,双回架设线路长0.483km),总占地面积约1.03hm2,其中塔基基础占地0.39hm2,临时占地0.64hm2。项目占地全线共新建自立式角钢塔43基(19基耐张,占43.18%;24基直线,占56.82%),沿用3基双回塔(2基双回耐张塔,1基双回直线塔)。项目总投资2058.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2.87%。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声环境 输电线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在70dB(A)左右。 2、大气环境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机械尾气等。 3、地表水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高浊度雨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项目工程占地、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对周围动植物资源造成的影响和水土流失等。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在运行时,高压送电线路(高电位)与大地(零电位)之间的位差,形成较强的工频(50Hz)电场;电流通过,产生一定的工频磁场。 2、声环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 3、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当地地表水无影响。 4、大气环境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有修剪后的树枝、废旧设备、材料等。 6、生态环境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和更换,输电线路巡检基本沿已有的道路进行,基本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利用隔声构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 2、大气环境 裸露施工地面定期洒水、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地表水水环境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同时在项目施工区设置雨水排水沟,汇集后排入施工区外部道路排水沟。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合理规划,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2、声环境 根据类比分析,线路运行期间噪声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污废水。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 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气。 5、固体废物 运营期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生态环境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麒麟区班庄“光伏+农业”项目接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麒麟区珠街街道 | 建设单位 | 信云光能(曲靖)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110kV线 (略) (略) 麒麟区珠街街道境内,线路途径珠街街道班庄村和珠街街道堡子村附近。 线路起于110kV班庄光伏升压站,起点坐标为东经103°57′44.871″,北纬25°32′8.8282″,止于220kV珠街变电站,终点坐标为东经103°52′40.004″,北纬25°32′25.112″。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全长12.079km(单回线路路径长11.596km,双回架设线路长0.483km),总占地面积约1.03hm2,其中塔基基础占地0.39hm2,临时占地0.64hm2。项目占地全线共新建自立式角钢塔43基(19基耐张,占43.18%;24基直线,占56.82%),沿用3基双回塔(2基双回耐张塔,1基双回直线塔)。项目总投资2058.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2.87%。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声环境 输电线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在70dB(A)左右。 2、大气环境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机械尾气等。 3、地表水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高浊度雨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项目工程占地、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对周围动植物资源造成的影响和水土流失等。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输电线路在运行时,高压送电线路(高电位)与大地(零电位)之间的位差,形成较强的工频(50Hz)电场;电流通过,产生一定的工频磁场。 2、声环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 3、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当地地表水无影响。 4、大气环境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有修剪后的树枝、废旧设备、材料等。 6、生态环境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和更换,输电线路巡检基本沿已有的道路进行,基本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利用隔声构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 2、大气环境 裸露施工地面定期洒水、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地表水水环境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同时在项目施工区设置雨水排水沟,汇集后排入施工区外部道路排水沟。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合理规划,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 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2、声环境 根据类比分析,线路运行期间噪声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运行不产生污废水。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 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气。 5、固体废物 运营期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生态环境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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