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新寨光伏发电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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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新寨光伏发电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温泉河取水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

传 真:0879-*

通讯地址: (略) 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

邮 编 :*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寨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 省洱 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勐先镇、同心镇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新寨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洱县东面大龙箐至新寨多片南向坡地,行政区划涉及磨黑镇、勐先镇、同心镇,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距离16.5km。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88万元。规划装机容量为62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0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块,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安装3.67MW方阵19个,2.94MW方阵1个,3.3MW方阵1个,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方阵配置184/207/23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27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2400/2700/3000kVA双绕组箱变。本项目电能以3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1.49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57hm2,临时占地90.92hm2,永久占地主要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架空线路塔基,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道路、未利用、施工营场地和表土临时堆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根据叠图分析,本项目1#到21#光伏阵列均不在曼巴箐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但9#到11#光伏阵列距离曼巴箐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最近,且位于曼巴箐水库坝上,围栏离二级水源地保护边界最近点距离约60.71m,征地红线最近点距离约7.57m,道路依托原有道路,本次工程不新建道路,其余片区光伏阵列距离曼巴箐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较远,距离大于1500m;项目光伏阵列均不在中寨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同时均不在水库汇水区;根据设计资料,20#-21#光伏阵列距离地表水体芹菜塘水库,该地表水体属于地表水Ⅲ类水域,离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306.56m,距离芹菜塘二级水源保护区约17.22m。因此,本项目光伏阵列未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畴,光伏板支架及箱变器的基础安装,钻孔深度约1米,且占用面积极小,其余区域尽量保持地表原装,不进行地表扰动;施工营场地均设置于缓坡地带,不在饮用水准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场地内不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设备清洗、维修等可能产生废水的环节,以避免对准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项目用地范围内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的行为;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禁止地下水取水,施工期截排水沟沿场地内道路铺设,采用土质排水沟,不改变原有地表水、地下水走向,道路沿用已有道路,不新建道路,对曼巴箐水库、中寨水库及芹菜塘水库的影响不大。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项目施工过程不产生废弃光伏板)。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246.6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对曼巴箐水库、中寨水库和芹菜塘水库的水质、水量的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的一般固废产生量约8.12t。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0042、0.0000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2

泡竹林光伏发电项目

宁洱县同心镇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泡竹林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宁洱县同心镇。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4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5万元。共装设*块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额定容量90MW,安装容量110.124MWp。共布置9/6/4/5/11个标称容量1500/2400/2700/3000/3300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方阵配置115/184/207/230/253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5/8/9/10/11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1500/2400/2700/3000/3300kVA双绕组箱变,每 8/10 个方阵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根据方阵布置情况局部采用分支箱),分支线路采用 1 台 35kV 电缆分支箱 T 接至 35kV 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220kV升压站后经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3.70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1.61hm2,临时占地142.09hm2,永久占地主要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架空线路塔基,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道路、未利用、施工营场地和表土临时堆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要求施工单位就地修建废水集中池,待沉淀后才可外排,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673.76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的一般固废产生量约10.742t。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5、0.00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3

裕和光伏发电项目

(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裕和村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裕和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洱镇裕和村,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9万元。项目共装设86296块57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额定容量35MW,安装容量为42.95MWp。规划布置12个方阵工程,采用1/11个标称容量2700/3000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采用“集中安装建设,多支路上网”的技术路线。每个方阵配置207/23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23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2700/3000kVA双绕组箱变。全站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光伏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35kV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直埋敷设,各方阵经升压站箱变升压后,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8.31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95hm2,临时占地47.36hm2,永久占地主要包括支架基础占地、箱变及分支箱占地、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检修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要求施工单位就地修建废水集中池,待沉淀后才可外排,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300.8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02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4

宁洱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略) 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普洱 (略)

项目位于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总投资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办公楼的一楼、三楼、五楼共720m2划拨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办公用房使用。办公大楼为1幢5层框混结构楼房,占地面积约为280m2,总建筑面积为1423m2。其中一楼、三楼作为本项目实验室使用,5楼作为本项目办公室使用,一层实验室主要包含:实验室、设备停用室、现场室、仪器室、仓库、危废暂存间等;三层实验室主要包含:仪器室1、仪器室2、样品室、实验室1、实验室2等;五层办公室设置会议室、质量管理室、技术管理室、监测站办公室、档案室等,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和会议室等。

一、主要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影响:项目已建成运营多年,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勘查及相关资料调查,项目施工期未收到环保投诉,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本项目在实验过程使用的有机试剂、硫酸及盐酸较少,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酸雾较少。根据污染源强分析,项目硫酸无组织排放量为0.18kg/a,HCl排放量为0.5kg/a,有机废气排放量5.06kg/a,排放量较小,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②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有:职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7.5m3/a,清洗废水67.5m3/a,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3.5m3/a。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含酸、碱、重金属等的废液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移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故项目排放废水水质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方式属于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③固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废滤芯以及实验室废液、过期化学药品试剂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套纯水设备,在纯水制备过程中会有废滤芯产生,产生量约为0.01t/a,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实验室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0.01t/a,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④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实验设备噪声较小,且设备位于室内,噪声影响较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通风橱风机,其声级在80分贝左右(距声源1m处),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⑤。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硫酸、盐酸、*酮、三氯*烷、硝酸、磷酸、*醚、异*醇、次氯酸钠、氨水,拟建项目Q为0.009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温泉河取水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

传 真:0879-*

通讯地址: (略) 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

邮 编 :*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寨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 省洱 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勐先镇、同心镇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新寨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洱县东面大龙箐至新寨多片南向坡地,行政区划涉及磨黑镇、勐先镇、同心镇,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距离16.5km。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88万元。规划装机容量为62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0Wp规格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块,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安装3.67MW方阵19个,2.94MW方阵1个,3.3MW方阵1个,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方阵配置184/207/23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27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2400/2700/3000kVA双绕组箱变。本项目电能以3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1.49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57hm2,临时占地90.92hm2,永久占地主要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架空线路塔基,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道路、未利用、施工营场地和表土临时堆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根据叠图分析,本项目1#到21#光伏阵列均不在曼巴箐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但9#到11#光伏阵列距离曼巴箐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最近,且位于曼巴箐水库坝上,围栏离二级水源地保护边界最近点距离约60.71m,征地红线最近点距离约7.57m,道路依托原有道路,本次工程不新建道路,其余片区光伏阵列距离曼巴箐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较远,距离大于1500m;项目光伏阵列均不在中寨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同时均不在水库汇水区;根据设计资料,20#-21#光伏阵列距离地表水体芹菜塘水库,该地表水体属于地表水Ⅲ类水域,离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306.56m,距离芹菜塘二级水源保护区约17.22m。因此,本项目光伏阵列未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畴,光伏板支架及箱变器的基础安装,钻孔深度约1米,且占用面积极小,其余区域尽量保持地表原装,不进行地表扰动;施工营场地均设置于缓坡地带,不在饮用水准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场地内不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设备清洗、维修等可能产生废水的环节,以避免对准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项目用地范围内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的行为;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禁止地下水取水,施工期截排水沟沿场地内道路铺设,采用土质排水沟,不改变原有地表水、地下水走向,道路沿用已有道路,不新建道路,对曼巴箐水库、中寨水库及芹菜塘水库的影响不大。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渣;项目施工过程不产生废弃光伏板)。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246.6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对曼巴箐水库、中寨水库和芹菜塘水库的水质、水量的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的一般固废产生量约8.12t。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0042、0.0000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2

泡竹林光伏发电项目

宁洱县同心镇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泡竹林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宁洱县同心镇。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4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5万元。共装设*块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额定容量90MW,安装容量110.124MWp。共布置9/6/4/5/11个标称容量1500/2400/2700/3000/3300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方阵配置115/184/207/230/253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5/8/9/10/11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1500/2400/2700/3000/3300kVA双绕组箱变,每 8/10 个方阵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根据方阵布置情况局部采用分支箱),分支线路采用 1 台 35kV 电缆分支箱 T 接至 35kV 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220kV升压站后经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3.70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1.61hm2,临时占地142.09hm2,永久占地主要为支架基础、箱变及分支箱、架空线路塔基,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道路、未利用、施工营场地和表土临时堆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要求施工单位就地修建废水集中池,待沉淀后才可外排,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673.76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的一般固废产生量约10.742t。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5、0.00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3

裕和光伏发电项目

(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裕和村

华能华东(普洱) (略)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裕和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宁洱镇裕和村,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9万元。项目共装设86296块57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额定容量35MW,安装容量为42.95MWp。规划布置12个方阵工程,采用1/11个标称容量2700/3000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采用“集中安装建设,多支路上网”的技术路线。每个方阵配置207/23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23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台容量为2700/3000kVA双绕组箱变。全站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三丘田光伏220kV升压站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35kV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直埋敷设,各方阵经升压站箱变升压后,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8.31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95hm2,临时占地47.36hm2,永久占地主要包括支架基础占地、箱变及分支箱占地、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光伏方阵空地、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场内检修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整个工程已达到占地最优化、地表扰动最小化方案,随着工程完工,场址范围内形成的水土流失随之减少、危害随之降低。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植被主要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以暖热性针叶林和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施工中被永久占用而消失的自然植被占评价区自然植被面积较小。施工过程对两栖、爬行类动物、鸟类及兽类的影响较小。②废气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③废水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要求施工单位就地修建废水集中池,待沉淀后才可外排,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④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集电线路塔基和逆变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类施工机械中,噪声较高的为电钻。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管网沿线及运输路线附近村庄,噪声声源强度约为65~90dB(A)。⑤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升压站依托“三丘田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不进行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等的建设。②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300.8m3/a,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SS。项目清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了植被保护方案后,将对区域水源涵养有积极作用。③固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旧电器元件,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三丘田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25年后太阳能电池板全部报废,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周期较长,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④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⑤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利用光伏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支架之间间隙种植经济作物、恢复植被,确保不改变占用土地的土地性质,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得到恢复补偿。项目占用生产力低的农耕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影响。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来自逆变器旁设有事故油池的泄漏和火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拟建项目Q分别为0.002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应主动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按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保护。②废气,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③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不外排。④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管理好施工人员,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⑤固废,工程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回填,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厕所产生的旱厕池渣委托附近农户定期进行清掏后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及《 (略) 林业和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等相关要求。②废气,无废气产生。③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电池组件产生的废水部分在擦拭过程中就被蒸发,其余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会形成径流,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④噪声,本项目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无需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固废,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35kV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油、箱变事故油、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进行清运,电池板到使用寿命后由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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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略) 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普洱 (略)

项目位于宁洱县宁洱镇龙潭路20号。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总投资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 (略) 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办公楼的一楼、三楼、五楼共720m2划拨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办公用房使用。办公大楼为1幢5层框混结构楼房,占地面积约为280m2,总建筑面积为1423m2。其中一楼、三楼作为本项目实验室使用,5楼作为本项目办公室使用,一层实验室主要包含:实验室、设备停用室、现场室、仪器室、仓库、危废暂存间等;三层实验室主要包含:仪器室1、仪器室2、样品室、实验室1、实验室2等;五层办公室设置会议室、质量管理室、技术管理室、监测站办公室、档案室等,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和会议室等。

一、主要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影响:项目已建成运营多年,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勘查及相关资料调查,项目施工期未收到环保投诉,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本项目在实验过程使用的有机试剂、硫酸及盐酸较少,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酸雾较少。根据污染源强分析,项目硫酸无组织排放量为0.18kg/a,HCl排放量为0.5kg/a,有机废气排放量5.06kg/a,排放量较小,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②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有:职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7.5m3/a,清洗废水67.5m3/a,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3.5m3/a。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含酸、碱、重金属等的废液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移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故项目排放废水水质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方式属于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③固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废滤芯以及实验室废液、过期化学药品试剂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套纯水设备,在纯水制备过程中会有废滤芯产生,产生量约为0.01t/a,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实验室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0.01t/a,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④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实验设备噪声较小,且设备位于室内,噪声影响较小。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通风橱风机,其声级在80分贝左右(距声源1m处),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⑤。⑥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硫酸、盐酸、*酮、三氯*烷、硝酸、磷酸、*醚、异*醇、次氯酸钠、氨水,拟建项目Q为0.009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潜势为Ⅰ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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