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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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核汇能石柱县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

(略) 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石柱 (略)

重庆 (略)

中核汇能石柱六塘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拟建设地点在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项目用地总面积10.560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762公顷,临时占地8.9847公顷。拟建设18台单机容量0.556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制在0.548万千瓦功率以下运行),总装机10万千瓦。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风机所发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评价)。本项目不自建储能设施,储能采取租赁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进行。项目总投资6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80%。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施工人员食宿、办公租用六塘乡民房,生活污水依托乡镇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和石油类,经沉淀、除油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以及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产生燃油废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及时湿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限值。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75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 (略) 、旅游度假项目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弃渣。弃土弃渣运输至弃渣场堆放,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废弃装修材料等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和升压站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棉纱手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更换电池的厂家在更换时负责回收。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优化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管理,禁止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进行表层土剥离,四周设置遮挡维护,设临时挡土墙、排水沟,土地平整、使用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

6、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项目110kV升压站内电磁设备;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核汇能石柱县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

(略) 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石柱 (略)

重庆 (略)

中核汇能石柱六塘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拟建设地点在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项目用地总面积10.560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762公顷,临时占地8.9847公顷。拟建设18台单机容量0.556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制在0.548万千瓦功率以下运行),总装机10万千瓦。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风机所发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评价)。本项目不自建储能设施,储能采取租赁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进行。项目总投资6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80%。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施工人员食宿、办公租用六塘乡民房,生活污水依托乡镇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和石油类,经沉淀、除油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以及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产生燃油废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及时湿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限值。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75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 (略) 、旅游度假项目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弃渣。弃土弃渣运输至弃渣场堆放,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废弃装修材料等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和升压站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棉纱手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更换电池的厂家在更换时负责回收。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优化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管理,禁止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进行表层土剥离,四周设置遮挡维护,设临时挡土墙、排水沟,土地平整、使用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

6、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项目110kV升压站内电磁设备;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核汇能石柱县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

(略) 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石柱 (略)

重庆 (略)

中核汇能石柱六塘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拟建设地点在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项目用地总面积10.560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762公顷,临时占地8.9847公顷。拟建设18台单机容量0.556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制在0.548万千瓦功率以下运行),总装机10万千瓦。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风机所发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评价)。本项目不自建储能设施,储能采取租赁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进行。项目总投资6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80%。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施工人员食宿、办公租用六塘乡民房,生活污水依托乡镇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和石油类,经沉淀、除油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以及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产生燃油废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及时湿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限值。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75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 (略) 、旅游度假项目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弃渣。弃土弃渣运输至弃渣场堆放,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废弃装修材料等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和升压站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棉纱手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更换电池的厂家在更换时负责回收。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优化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管理,禁止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进行表层土剥离,四周设置遮挡维护,设临时挡土墙、排水沟,土地平整、使用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

6、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项目110kV升压站内电磁设备;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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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核汇能石柱县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

(略) 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

石柱 (略)

重庆 (略)

中核汇能石柱六塘10 (略) 场化并网项目拟建设地点在石柱自治县六塘乡、南宾街道。项目用地总面积10.560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762公顷,临时占地8.9847公顷。拟建设18台单机容量0.556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制在0.548万千瓦功率以下运行),总装机10万千瓦。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风机所发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评价)。本项目不自建储能设施,储能采取租赁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进行。项目总投资6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占总投资的1.80%。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施工人员食宿、办公租用六塘乡民房,生活污水依托乡镇设施处理。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和石油类,经沉淀、除油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以及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产生燃油废气。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及时湿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防护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限值。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75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 (略) 、旅游度假项目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弃渣。弃土弃渣运输至弃渣场堆放,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废弃装修材料等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和升压站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油棉纱手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更换电池的厂家在更换时负责回收。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优化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管理,禁止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进行表层土剥离,四周设置遮挡维护,设临时挡土墙、排水沟,土地平整、使用结束后覆土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

6、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项目110kV升压站内电磁设备;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7、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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