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华路经一路-杨高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港华路经一路-杨高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港华路(经一路-杨高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3]231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港华路西起经一路,东至杨高北路,道路全长约1.62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5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等。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三)污水工程
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5升/人?日,交通设施用地污水量标准15立方米/公顷?日,工业仓储用地污水量标准30立方米/公顷?日,地下水渗入量按日均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沪通铁路高桥嘴装卸线跨越港华路,本工程应处理好与铁路方案的平纵横关系,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纵断面设计应根据规范及专家意见优化调整。涉及沪通铁路段,纵断面标高应满足沪通铁路相关要求。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协调衔接,纵断面标高应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4.5米(人行道,含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11.0米(机动车道)+5.0米(中央分隔带)+11.0米(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含1.5米绿化带)=45.0米。
局部横断面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因地制宜布置。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4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水泥土处理,沟浜路基处理方案采用淤泥就地固化方案,暗浜处理范围结合地质勘察资料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一般路段采用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8厘米AC-25C(抗车辙剂改性)+0.8厘米稀浆封层+4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砾石砂;K0+400-K0+620下穿沪通铁路段采用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8厘米AC-25C(抗车辙剂改性)+0.8厘米稀浆封层+4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砾石砂。
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透水路面结构方案。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
本工程为港区对外的主要货运通道,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等,结合大型货车行驶特点,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等。交叉口转弯半径建议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竹园污水处理厂之凌桥支线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800—DN1400雨水管,分段排入高浦港。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港华路、张杨北路敷设DN200污水压力管,接入下游张杨北路现状DN300污水管。下阶段污水压力管方案应与沿线使用单位做好对接。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6.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次干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应做好对沿线地下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五)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 (略) 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箱涵建设方案应根据河道填堵论证方案及水务部门意见实施,过水断面尺寸及涵底设计标高应征得水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下阶段应与沪通铁路在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护措施等方面做好衔接,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上报港华路(经一路-杨高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23]231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港华路西起经一路,东至杨高北路,道路全长约1.62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5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等。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三)污水工程
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5升/人?日,交通设施用地污水量标准15立方米/公顷?日,工业仓储用地污水量标准30立方米/公顷?日,地下水渗入量按日均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沪通铁路高桥嘴装卸线跨越港华路,本工程应处理好与铁路方案的平纵横关系,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纵断面设计应根据规范及专家意见优化调整。涉及沪通铁路段,纵断面标高应满足沪通铁路相关要求。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协调衔接,纵断面标高应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4.5米(人行道,含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11.0米(机动车道)+5.0米(中央分隔带)+11.0米(机动车道)+2.0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含1.5米绿化带)=45.0米。
局部横断面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因地制宜布置。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40兆帕。一般路基采用水泥土处理,沟浜路基处理方案采用淤泥就地固化方案,暗浜处理范围结合地质勘察资料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应进一步深化路基设计方案,处理好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一般路段采用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8厘米AC-25C(抗车辙剂改性)+0.8厘米稀浆封层+4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砾石砂;K0+400-K0+620下穿沪通铁路段采用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8厘米AC-25C(抗车辙剂改性)+0.8厘米稀浆封层+4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砾石砂。
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透水路面结构方案。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
本工程为港区对外的主要货运通道,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等,结合大型货车行驶特点,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等。交叉口转弯半径建议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竹园污水处理厂之凌桥支线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800—DN1400雨水管,分段排入高浦港。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港华路、张杨北路敷设DN200污水压力管,接入下游张杨北路现状DN300污水管。下阶段污水压力管方案应与沿线使用单位做好对接。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6.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次干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应做好对沿线地下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五)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 (略) 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箱涵建设方案应根据河道填堵论证方案及水务部门意见实施,过水断面尺寸及涵底设计标高应征得水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下阶段应与沪通铁路在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护措施等方面做好衔接,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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