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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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由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在K地块建设“寻乌县 (略) 年回收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500吨荧光粉废料项目”,2013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字[2013]7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5年 (略) 环境保护局以“赣市环审字[2015]33号”文对该项目验收予以批复,2021 (略) 生态环 (略) (略) 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88K001R。 (略) (略) 在K-1地块建设“ (略) (略) 年产3000吨稀土金属合金建设项目”,2019 (略) 生态环境局以赣环环评[2019]18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21年3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略) 场需求, (略) (略) 拟对“寻乌县 (略) 年回收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500吨荧光粉废料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利用K地块现有厂房的空置区新增设备,利用K-1地块预留空地新建厂房,技改后形成年处理10565吨钕铁硼废料,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

建设内容:项目K地块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对现有厂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依托现有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预烧窑车间、废料仓库(原料)、1#仓库、配件仓库、废渣仓库、铁渣库、贮罐区、成品仓库、锅炉房、办公楼、1#宿舍楼、2#宿舍楼,新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项目K-1地块改造2# 沉淀灼烧车间,新建2# 萃取分离车间、2#仓库、机修、固废材料库、研发中心、3#宿舍楼;配套完善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暂存、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565吨钕铁硼废料,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年产二水氯化钙副产品13205.43吨。

主要工艺:项目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利用,采用前处理(球磨-预烧-焙烧-雷蒙磨)-酸溶-萃取分组分离-沉淀-灼烧等工序生产稀土氧化物产品,项目萃取废水和草沉母液、部分未回用的碳沉母液等高盐废水采用高盐蒸发浓缩工艺回收二水氯化钙副产品。

主要原辅材料:技改后主要原辅材料为钕铁硼废料(油泥)4754t/a、钕铁硼废料(炉渣)2641t/a、钕铁硼废料(粉料)3170t/a、31%盐酸23786.46t/a、磺化煤油9.64t/a、P507 ?6.42t/a、工业草酸3793.23t/a、工业碳酸钠578.23t/a、氢氧化钙(消石灰)5229.05t/a、离子树脂0.05t/a、磺化煤油9.64t/a等。

能源利用:项目新鲜用水量为566.952m3/d,用电量1103.62万kW·h/a,天然气680.52万m3/a,均由园区公用工程供应。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00人,项目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42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尘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加强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行状态维护,控制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小型隔油、沉淀集水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及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不得随意堆置。废机油、废油漆桶、隔油池收集的油泥等危险废物单独贮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钕铁硼废料焙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外热式焙烧窑天然气燃烧烟气、筛分料破碎粉尘、灼烧烟气、酸溶废气、酸溶车间储罐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配酸废气、萃取废气、萃取车间储罐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投料粉尘、沉淀废气、锅炉烟气、化验室废气等,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氯化氢、VOCs。

项目无组织污染排放源主要为废料仓库、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2#萃取分离车间、2#沉淀灼烧车间、储罐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铁渣库的氢氧化钙仓、污水处理站的氢氧化钙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氯化氢、VOCs等。

项目生产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中排放标准,天然气灼烧窑、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有机废气(VOCs)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 其他行业标准及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的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焙烧废气(2#前处理车间现有和新增)、灼烧废气(1#沉淀灼烧车间现有和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述废气经汇总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的“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1.5m,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前处理车间酸溶废气、配酸废气、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氢氧化钙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酸溶废气、配酸废气收集后托现有工程的“两级碱液喷淋”处理;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氢氧化钙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8m,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萃取分离车间萃取废气、破乳废气和1#沉淀灼烧车间沉淀废气、碳酸钠投料粉尘(氯化氢、VOCs、颗粒物):上述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8m,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现有4t/h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直接排放,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新增6t/h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直接排放,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019)排放。

储罐大呼吸废气(氯化氢):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35m,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1# 前处理车间酸溶废气、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1#前处理车间焙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1.2m 19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2#萃取分离车间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氯化氢、VOCs):通过“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2#沉淀灼烧车间沉淀废气、碳酸钠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沉淀灼烧车间灼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1.2m 19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研发中心废气(氯化氢):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必须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物料储存、运输管理,加强盐酸储罐、各溶液储槽、酸溶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将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及时排至室外,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边进行绿化,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投产后项目有组织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2509t/a、二氧化硫6.6t/a、氮氧化物15.27t/a、VOCs 0.586t/a、氯化氢0.4596t/a。

投产后全厂无组织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1096t/a、氯化氢0.2458t/a、VOCs 0.103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分为高盐废水(主要为萃取废水、草沉母液、碳沉母液,废水中含重金属)和一般生产废水(主要为草沉洗水、碳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抽真空废水、设备冷却水定期排水)。项目外排废水量500.255 m3/d,其中生活污水48 m3/d,外排生产废水452.255m3/d。

高盐废水(含重金属生产废水,274.578 m3/d)主要包括萃取废水、草沉母液、碳沉母液。此部分废水采用“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混凝沉淀+三效蒸发浓缩回收二水氯化钙副产品)”,蒸发冷凝水回用生产。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一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沉淀)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的尾水排入寻乌河。

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外排废水排放量为*.6m3/a(不含初期雨水),废水中COD、NH3-N、TP、石油类、总盐纳管排放量分别为15.026t/a、1.202t/a、0.030t/a、0.751t/a、203.771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球磨机、雷蒙磨、搅拌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80~9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和设备的维护,强化生产管理制度。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63.12t/a,包括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6473.55t/a,包括废包装袋、酸溶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布袋收集粉尘、废灼烧坩埚、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压滤机废布袋)、喷淋沉淀渣、不合格品、富钴料等;危险废物194.063t/a,包括废油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分析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因子废液、废活性炭、废离子树脂、高盐废水预处理污泥(暂定危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压滤机废布袋)定期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酸溶渣定期外售炼钢厂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外售于建材企业回收利用;废灼烧坩埚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富钴料定期外售下游企业回收有价金属;布袋收集粉尘、喷淋沉淀渣、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移交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

暂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高盐废水预处理污泥中含重金属,暂定为危险废物,待高盐废水预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再做固废属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设置铁渣库占地约887.5m2,有效库容1800m3,废渣仓库900m2,有效库容1000m3。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渗漏。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废水处理站北侧,暂存面积为72.8m2,有效库容为70m3(10m×7m×1m),危废暂存时间为不大于四个月次,最大储存量为约70t/次,满足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密闭,防风、防雨和防晒,危废分别采用桶装或袋装后暂存在厂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各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地面在混凝土硬化的基础上涂覆三布五涂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并设置1个1m3渗滤液收集池和收集沟。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包括在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水池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防腐、防渗、防腐等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分区防控: 将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废料仓库(原料)、1#仓库、废渣仓库、铁渣库、贮罐区、2# 萃取分离车间、2# 沉淀灼烧车间、危废暂存间、厂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可采用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面层可采用防渗涂料面层或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10-12cm/s)等措施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成品仓库、锅炉房、研发中心、2#仓库、机修 固废材料库、配件仓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办公楼、1#宿舍楼、2#宿舍楼、3#宿舍楼、道路等划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必要的地面水泥硬化。

污染监控: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钠、砷、镉、铬(六价)、铅、镍、钴、钼等,每2月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pH、氨氮、砷、铬、镍、锰、钴、铜、石油类等,表层土壤监测点每1年监测一次,深层土壤监测点每3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盐酸储罐区、酸溶车间等涉盐酸使用生产车间应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针对涉液的生产车间、仓库及储罐区等,涉液车间、仓库设置导流沟,罐区设置围堰和备用罐。前处理车间设置有效容积不低于5m3车间事故收集池;酸溶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车间事故应急罐有效容积不低于50m3;沉淀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5m3;酸溶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车间事故应急罐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50m3,备用罐有效容积不低于100m3。车间事故时,原料仓库设置导流沟将钕铁硼泥料中的油料收集至一个油料收集池,同时项目储罐区设置了盐酸备用罐用于收集泄漏的盐酸。二级防控为在厂区设置850m3厂区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现有容积450m3,改建污水处理站闲置水池为厂区事故水池,新增容积400m3,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事故应急系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有事故应急池,可防止正常和事故废水泄漏影响下游水体。企业应建立与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寻乌县工业园管委会、寻乌县人民政府等环境风险联动防范措施。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原料仓库、1#前处理车间、2#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2#萃取分离车间、2#沉淀灼烧车间、铁渣库的氢氧化钙仓、污水处理站的氢氧化钙仓 均外延50m的距离,储罐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均外延100m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项目PM10、SO2、NOx、氯化氢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限值要求,VOCs叠加现状监测值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在采取了严格的地下水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在做好各项土壤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预防土壤污染物下渗土壤,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

项目大气污染物中VOCs排放量为0.586t/a、NOx排放量为15.6325t/a,外排废水(不含初期雨水)污染物中CODCr排放量为7.39t/a、NH3-N排放量为0.628t/a,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下发的总量控制指标置换确认书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 (略) (略) 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中总量控制指标(VOCs 0.586t/a、NOx 15.6325t/a、CODCr 7.39t/a、NH3-N 0.628t/a)要求。其中COD:6t/a、NH3-N:0.1t/a、NOx:11.5t/a从该公司2013年已确认总量指标中置换;剩余总量指标COD:1.39t/a、NH3-N:0.528t/a从我县减排项目(2018年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削减量COD:55.1t/a、NH3-N:7.71t/a)削减量中置换;剩余总量指标NOx:4.1325t/a从于都县江西于 (略) 调剂出4.1325t/a用于本项目;剩余总量指标VOCs:0.586t/a从寻乌县2021年寻 (略) 减排项目(VOCs:21.294吨)消减量中置换。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18日在《 (略) 报》登报两次。本次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略) (略) 实施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利用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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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寻乌产业园区石排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由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在K地块建设“寻乌县 (略) 年回收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500吨荧光粉废料项目”,2013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赣环字[2013]7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5年 (略) 环境保护局以“赣市环审字[2015]33号”文对该项目验收予以批复,2021 (略) 生态环 (略) (略) 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88K001R。 (略) (略) 在K-1地块建设“ (略) (略) 年产3000吨稀土金属合金建设项目”,2019 (略) 生态环境局以赣环环评[2019]18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21年3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略) 场需求, (略) (略) 拟对“寻乌县 (略) 年回收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500吨荧光粉废料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利用K地块现有厂房的空置区新增设备,利用K-1地块预留空地新建厂房,技改后形成年处理10565吨钕铁硼废料,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

建设内容:项目K地块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对现有厂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依托现有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预烧窑车间、废料仓库(原料)、1#仓库、配件仓库、废渣仓库、铁渣库、贮罐区、成品仓库、锅炉房、办公楼、1#宿舍楼、2#宿舍楼,新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项目K-1地块改造2# 沉淀灼烧车间,新建2# 萃取分离车间、2#仓库、机修、固废材料库、研发中心、3#宿舍楼;配套完善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暂存、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565吨钕铁硼废料,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年产二水氯化钙副产品13205.43吨。

主要工艺:项目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利用,采用前处理(球磨-预烧-焙烧-雷蒙磨)-酸溶-萃取分组分离-沉淀-灼烧等工序生产稀土氧化物产品,项目萃取废水和草沉母液、部分未回用的碳沉母液等高盐废水采用高盐蒸发浓缩工艺回收二水氯化钙副产品。

主要原辅材料:技改后主要原辅材料为钕铁硼废料(油泥)4754t/a、钕铁硼废料(炉渣)2641t/a、钕铁硼废料(粉料)3170t/a、31%盐酸23786.46t/a、磺化煤油9.64t/a、P507 ?6.42t/a、工业草酸3793.23t/a、工业碳酸钠578.23t/a、氢氧化钙(消石灰)5229.05t/a、离子树脂0.05t/a、磺化煤油9.64t/a等。

能源利用:项目新鲜用水量为566.952m3/d,用电量1103.62万kW·h/a,天然气680.52万m3/a,均由园区公用工程供应。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00人,项目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421.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尘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加强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行状态维护,控制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小型隔油、沉淀集水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及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不得随意堆置。废机油、废油漆桶、隔油池收集的油泥等危险废物单独贮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钕铁硼废料焙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外热式焙烧窑天然气燃烧烟气、筛分料破碎粉尘、灼烧烟气、酸溶废气、酸溶车间储罐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配酸废气、萃取废气、萃取车间储罐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投料粉尘、沉淀废气、锅炉烟气、化验室废气等,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氯化氢、VOCs。

项目无组织污染排放源主要为废料仓库、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2#萃取分离车间、2#沉淀灼烧车间、储罐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铁渣库的氢氧化钙仓、污水处理站的氢氧化钙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氯化氢、VOCs等。

项目生产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中排放标准,天然气灼烧窑、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有机废气(VOCs)参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 其他行业标准及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的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焙烧废气(2#前处理车间现有和新增)、灼烧废气(1#沉淀灼烧车间现有和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述废气经汇总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的“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1.5m,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前处理车间酸溶废气、配酸废气、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氢氧化钙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酸溶废气、配酸废气收集后托现有工程的“两级碱液喷淋”处理;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氢氧化钙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并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8m,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萃取分离车间萃取废气、破乳废气和1#沉淀灼烧车间沉淀废气、碳酸钠投料粉尘(氯化氢、VOCs、颗粒物):上述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8m,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现有4t/h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直接排放,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新增6t/h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直接排放,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019)排放。

储罐大呼吸废气(氯化氢):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一根φ0.35m,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1# 前处理车间酸溶废气、球磨机斗提进出粉尘、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1#前处理车间焙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1.2m 19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2#萃取分离车间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氯化氢、VOCs):通过“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2#沉淀灼烧车间沉淀废气、碳酸钠投料粉尘(氯化氢、颗粒物):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0.6m 2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沉淀灼烧车间灼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长烟道冷却+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1.2m 19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研发中心废气(氯化氢):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φ0.4m,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必须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物料储存、运输管理,加强盐酸储罐、各溶液储槽、酸溶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将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及时排至室外,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边进行绿化,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投产后项目有组织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2509t/a、二氧化硫6.6t/a、氮氧化物15.27t/a、VOCs 0.586t/a、氯化氢0.4596t/a。

投产后全厂无组织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1096t/a、氯化氢0.2458t/a、VOCs 0.103t/a。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分为高盐废水(主要为萃取废水、草沉母液、碳沉母液,废水中含重金属)和一般生产废水(主要为草沉洗水、碳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抽真空废水、设备冷却水定期排水)。项目外排废水量500.255 m3/d,其中生活污水48 m3/d,外排生产废水452.255m3/d。

高盐废水(含重金属生产废水,274.578 m3/d)主要包括萃取废水、草沉母液、碳沉母液。此部分废水采用“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混凝沉淀+三效蒸发浓缩回收二水氯化钙副产品)”,蒸发冷凝水回用生产。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一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沉淀)处理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的尾水排入寻乌河。

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外排废水排放量为*.6m3/a(不含初期雨水),废水中COD、NH3-N、TP、石油类、总盐纳管排放量分别为15.026t/a、1.202t/a、0.030t/a、0.751t/a、203.771t/a。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球磨机、雷蒙磨、搅拌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80~9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和设备的维护,强化生产管理制度。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63.12t/a,包括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6473.55t/a,包括废包装袋、酸溶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布袋收集粉尘、废灼烧坩埚、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压滤机废布袋)、喷淋沉淀渣、不合格品、富钴料等;危险废物194.063t/a,包括废油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分析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因子废液、废活性炭、废离子树脂、高盐废水预处理污泥(暂定危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压滤机废布袋)定期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酸溶渣定期外售炼钢厂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外售于建材企业回收利用;废灼烧坩埚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富钴料定期外售下游企业回收有价金属;布袋收集粉尘、喷淋沉淀渣、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移交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

暂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高盐废水预处理污泥中含重金属,暂定为危险废物,待高盐废水预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再做固废属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设置铁渣库占地约887.5m2,有效库容1800m3,废渣仓库900m2,有效库容1000m3。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渗漏。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废水处理站北侧,暂存面积为72.8m2,有效库容为70m3(10m×7m×1m),危废暂存时间为不大于四个月次,最大储存量为约70t/次,满足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密闭,防风、防雨和防晒,危废分别采用桶装或袋装后暂存在厂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各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地面在混凝土硬化的基础上涂覆三布五涂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并设置1个1m3渗滤液收集池和收集沟。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包括在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水池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防腐、防渗、防腐等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分区防控: 将1# 前处理车间、2# 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废料仓库(原料)、1#仓库、废渣仓库、铁渣库、贮罐区、2# 萃取分离车间、2# 沉淀灼烧车间、危废暂存间、厂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可采用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面层可采用防渗涂料面层或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10-12cm/s)等措施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成品仓库、锅炉房、研发中心、2#仓库、机修 固废材料库、配件仓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办公楼、1#宿舍楼、2#宿舍楼、3#宿舍楼、道路等划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必要的地面水泥硬化。

污染监控: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钠、砷、镉、铬(六价)、铅、镍、钴、钼等,每2月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pH、氨氮、砷、铬、镍、锰、钴、铜、石油类等,表层土壤监测点每1年监测一次,深层土壤监测点每3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盐酸储罐区、酸溶车间等涉盐酸使用生产车间应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针对涉液的生产车间、仓库及储罐区等,涉液车间、仓库设置导流沟,罐区设置围堰和备用罐。前处理车间设置有效容积不低于5m3车间事故收集池;酸溶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车间事故应急罐有效容积不低于50m3;沉淀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5m3;酸溶车间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车间事故应急罐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50m3,备用罐有效容积不低于100m3。车间事故时,原料仓库设置导流沟将钕铁硼泥料中的油料收集至一个油料收集池,同时项目储罐区设置了盐酸备用罐用于收集泄漏的盐酸。二级防控为在厂区设置850m3厂区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现有容积450m3,改建污水处理站闲置水池为厂区事故水池,新增容积400m3,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事故应急系统,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有事故应急池,可防止正常和事故废水泄漏影响下游水体。企业应建立与寻乌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寻乌县工业园管委会、寻乌县人民政府等环境风险联动防范措施。

4、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原料仓库、1#前处理车间、2#前处理车间、1# 萃取分离车间、1# 沉淀灼烧车间、2#萃取分离车间、2#沉淀灼烧车间、铁渣库的氢氧化钙仓、污水处理站的氢氧化钙仓 均外延50m的距离,储罐区、高盐废水蒸发浓缩车间均外延100m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项目PM10、SO2、NOx、氯化氢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限值要求,VOCs叠加现状监测值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在采取了严格的地下水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在做好各项土壤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预防土壤污染物下渗土壤,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

项目大气污染物中VOCs排放量为0.586t/a、NOx排放量为15.6325t/a,外排废水(不含初期雨水)污染物中CODCr排放量为7.39t/a、NH3-N排放量为0.628t/a,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下发的总量控制指标置换确认书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 (略) (略) 年产3300吨稀土产品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函》中总量控制指标(VOCs 0.586t/a、NOx 15.6325t/a、CODCr 7.39t/a、NH3-N 0.628t/a)要求。其中COD:6t/a、NH3-N:0.1t/a、NOx:11.5t/a从该公司2013年已确认总量指标中置换;剩余总量指标COD:1.39t/a、NH3-N:0.528t/a从我县减排项目(2018年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削减量COD:55.1t/a、NH3-N:7.71t/a)削减量中置换;剩余总量指标NOx:4.1325t/a从于都县江西于 (略) 调剂出4.1325t/a用于本项目;剩余总量指标VOCs:0.586t/a从寻乌县2021年寻 (略) 减排项目(VOCs:21.294吨)消减量中置换。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18日在《 (略) 报》登报两次。本次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略) (略) 实施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利用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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