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固洛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宜春固洛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10(*)
项目名称 | 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商大道以东,春顺路以南,江西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宜春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以东,春顺路以南,江西 (略) 内,项目属新建工程,租赁江西 (略) 1号2号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13185平方米。将蜡及回收蜡放入射蜡机,处在熔融状态,通过管道将蜡射入模具,冷却后取出,进行修整、检验,过滤后至静置桶,将合格的型蜡按一定规格组合(组树),组树过程需采用电烙铁熔融拼接成型蜡,型蜡浸入浆桶浸浆,再放入浮沙桶淋砂制壳,将制好的模壳由智能电热脱蜡釜加热脱蜡至蜡水分离器,蜡完全熔融后至静置桶除去废渣,液相蜡回流至过滤装置,脱蜡后的模壳至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烘干,将钢材采用电加热高周波感应电炉熔化后倒入模具进行浇铸,自然冷却后采用环保振壳机进行脱壳,脱壳后的产品进行抛丸,经切割、打磨,初步检验,再经二次抛丸,部分半成品根据客户要求,采用数控机床进行车螺纹等精加工,制成成品,将成品人工包装后入库待售。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组树工序废气,蜡回收静置桶保温废气,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烟气,抛丸粉尘,脱壳粉尘,高周波感应电炉融化及浇铸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淋砂、高周波感应电炉烟气、打磨、切割、脱壳及砂回收工序粉尘工序烟尘。 组树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通过1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蜡回收静置桶保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通过2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3号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抛丸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4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脱壳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5号15m高排气筒排放;高周波感应电炉融化及浇铸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6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外排废水中(pH、CODcr、氨氮、BOD5、SS、TP、TN)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再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蜡回收过滤渣、脱壳工序固废、废铸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达到控制指标要求:COD≤0.06t/a,NH3-N≤0.006t/a,VOCs≤0.12t/a,NOX≤0.768t/a。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10(*)
项目名称 | 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商大道以东,春顺路以南,江西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宜春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春固 (略) 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以东,春顺路以南,江西 (略) 内,项目属新建工程,租赁江西 (略) 1号2号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13185平方米。将蜡及回收蜡放入射蜡机,处在熔融状态,通过管道将蜡射入模具,冷却后取出,进行修整、检验,过滤后至静置桶,将合格的型蜡按一定规格组合(组树),组树过程需采用电烙铁熔融拼接成型蜡,型蜡浸入浆桶浸浆,再放入浮沙桶淋砂制壳,将制好的模壳由智能电热脱蜡釜加热脱蜡至蜡水分离器,蜡完全熔融后至静置桶除去废渣,液相蜡回流至过滤装置,脱蜡后的模壳至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烘干,将钢材采用电加热高周波感应电炉熔化后倒入模具进行浇铸,自然冷却后采用环保振壳机进行脱壳,脱壳后的产品进行抛丸,经切割、打磨,初步检验,再经二次抛丸,部分半成品根据客户要求,采用数控机床进行车螺纹等精加工,制成成品,将成品人工包装后入库待售。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1200吨五金制品建设。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组树工序废气,蜡回收静置桶保温废气,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烟气,抛丸粉尘,脱壳粉尘,高周波感应电炉融化及浇铸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淋砂、高周波感应电炉烟气、打磨、切割、脱壳及砂回收工序粉尘工序烟尘。 组树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通过1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蜡回收静置桶保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通过2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蓄热式节能天然气焙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3号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抛丸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4号15m高排气筒排放,脱壳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5号15m高排气筒排放;高周波感应电炉融化及浇铸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6号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外排废水中(pH、CODcr、氨氮、BOD5、SS、TP、TN)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再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蜡回收过滤渣、脱壳工序固废、废铸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达到控制指标要求:COD≤0.06t/a,NH3-N≤0.006t/a,VOCs≤0.12t/a,NOX≤0.768t/a。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