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巡护道路22.66km,跨渠农桥26座;实施高边坡治理与绿化1处,长159m;实施滩地生态修复16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4.63h㎡,其中永久占地22.71h㎡,临时占地1.92h㎡,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和内*滩涂。项目建设期挖方10.27万m3,填方10.27万m3,挖填平衡。
工程总投资34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30万元。项目2023年7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63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52.99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清水河(同心县段)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巡护道路22.66km,跨渠农桥26座;实施高边坡治理与绿化1处,长159m;实施滩地生态修复16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4.63h㎡,其中永久占地22.71h㎡,临时占地1.92h㎡,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和内*滩涂。项目建设期挖方10.27万m3,填方10.27万m3,挖填平衡。
工程总投资34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30万元。项目2023年7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63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52.99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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