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 (略) 贯彻 (略) 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水务局 编辑:崔逢春 浏览:60次 时间:**日

一 、整改任务:河道管理仍有差距,部分河段未开展巡河工作,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2020年以来,抚顺县上马镇等部分乡镇河长没能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无巡河记录。

二、 整改目标:完成全县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三、 整改措施:1.贯彻落实河长制,乡、村级河长加大巡查频次,把河流治理和保护作为巡查主要内容,做好巡河记录。2.开展河道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河道清洁。

四、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县共清理河道垃圾22580立方米,共动员出动宣传车辆10台,发放传单4200张,粘贴通告190张,出动工程机械287台次,出动运输车辆669个台次,人工747人次,投入资金109.8万元。

2022年,全县共清理垃圾12455m3,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出动人员819人次,出动工程机械168台次,出动运输车辆403台次,共投入资金55.76万元。

截至目前,2023年共清理垃圾27668m3,出动宣传车辆11台次,出动人员1376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44台次,出动运输车辆2623台次,治理大小河流41条,清理河长210公里,共投入资金220万元。

(二)各级河长巡河情况

2021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累计巡河24次,发现问题8个,解决问题8个,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98 次,发现问题 86 个,解决问题86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4561 次,发现问题380 个,解决问题380 个。

2022年,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6次,发现问题7个,解决问题7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88次,发现问题86个,解决问题86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4560次,发现问题191个,解决问题191个。

截至2023年7月,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15 次,发现问题 8个,解决问题8个,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24次,发现问题46 个,解决问题46 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2660 次,发现问题 143 个,解决问题143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1 月10 日 至2024 年 1 月24 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 (略) 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盖章)

2024 年 1 月 9 日


关于《 (略) 贯彻 (略) 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水务局 编辑:崔逢春 浏览:60次 时间:**日

一 、整改任务:河道管理仍有差距,部分河段未开展巡河工作,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2020年以来,抚顺县上马镇等部分乡镇河长没能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无巡河记录。

二、 整改目标:完成全县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三、 整改措施:1.贯彻落实河长制,乡、村级河长加大巡查频次,把河流治理和保护作为巡查主要内容,做好巡河记录。2.开展河道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河道清洁。

四、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县共清理河道垃圾22580立方米,共动员出动宣传车辆10台,发放传单4200张,粘贴通告190张,出动工程机械287台次,出动运输车辆669个台次,人工747人次,投入资金109.8万元。

2022年,全县共清理垃圾12455m3,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出动人员819人次,出动工程机械168台次,出动运输车辆403台次,共投入资金55.76万元。

截至目前,2023年共清理垃圾27668m3,出动宣传车辆11台次,出动人员1376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44台次,出动运输车辆2623台次,治理大小河流41条,清理河长210公里,共投入资金220万元。

(二)各级河长巡河情况

2021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累计巡河24次,发现问题8个,解决问题8个,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98 次,发现问题 86 个,解决问题86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4561 次,发现问题380 个,解决问题380 个。

2022年,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6次,发现问题7个,解决问题7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88次,发现问题86个,解决问题86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4560次,发现问题191个,解决问题191个。

截至2023年7月,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15 次,发现问题 8个,解决问题8个,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24次,发现问题46 个,解决问题46 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2660 次,发现问题 143 个,解决问题143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1 月10 日 至2024 年 1 月24 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 (略) 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盖章)

2024 年 1 月 9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