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益银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精益银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文件(穗环管影(花)〔2023〕40号)等要求, (略) 精益 (略) 编制了《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024年1月4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验收检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 (略) 花都区炭步镇环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该改扩建项目通过新增生产线和原料扩大产能,主要以铝锭、镁锭、锌锭、精炼剂、打渣剂等为原料,经熔炼、扒渣、搓灰、精炼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制品,扩建后全厂年产铝合金制品15000吨。项目年工作300天,一天三班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 (略) 精益 (略) 委托广州 (略) 编写了《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花)〔2023〕40号)。2023年1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D001Q)。目前该改扩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该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穗环管影(花)〔2023〕40号)的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内容对比,厨房待未来投产后另行验收,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驳入环山村污水管网排入环山村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项目反射炉投料粉尘、熔铸废气、搓灰粉尘、反射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1)排放。
改扩建项目新增2台时效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3)排放。
煲模废气收集后经 “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4)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回用于反射炉;危险废物(铝灰、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碱液、废氢氧化钠包装袋、酸液喷淋塔废液)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
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11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略) (略) 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S*、JA*),验收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开启,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中的较严者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投料、熔铸、搓灰、反射炉燃烧、时效炉燃烧工序外排的SO2、NOx、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均达到《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4日印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D001Q)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的较严者的要求;氟化物的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 新、改、扩建的工业窑炉二级标准的要求;煲模工序外排的碱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 2 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SO2、NOx、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臭气浓度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
颗粒物的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经检查: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五)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项目有组织排放的NOX总量满足环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略) (略) 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S*、JA*),结果显示,验收期间,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处置,工程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做好日常生产、环保运行、设备维护、危废暂存和委外处置等台帐记录及归档,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验收后竣工档案资料归档。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 (略) 精益 (略)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文件(穗环管影(花)〔2023〕40号)等要求, (略) 精益 (略) 编制了《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024年1月4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验收检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 (略) 花都区炭步镇环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该改扩建项目通过新增生产线和原料扩大产能,主要以铝锭、镁锭、锌锭、精炼剂、打渣剂等为原料,经熔炼、扒渣、搓灰、精炼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制品,扩建后全厂年产铝合金制品15000吨。项目年工作300天,一天三班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 (略) 精益 (略) 委托广州 (略) 编写了《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花)〔2023〕40号)。2023年1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D001Q)。目前该改扩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该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穗环管影(花)〔2023〕40号)的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内容对比,厨房待未来投产后另行验收,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驳入环山村污水管网排入环山村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项目反射炉投料粉尘、熔铸废气、搓灰粉尘、反射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1)排放。
改扩建项目新增2台时效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3)排放。
煲模废气收集后经 “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305-4)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了噪声源,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回用于反射炉;危险废物(铝灰、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碱液、废氢氧化钠包装袋、酸液喷淋塔废液)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
项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011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略) (略) 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S*、JA*),验收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开启,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中的较严者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投料、熔铸、搓灰、反射炉燃烧、时效炉燃烧工序外排的SO2、NOx、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均达到《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4日印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9D001Q)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的较严者的要求;氟化物的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 新、改、扩建的工业窑炉二级标准的要求;煲模工序外排的碱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 2 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SO2、NOx、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臭气浓度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
颗粒物的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经检查: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
(五)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项目有组织排放的NOX总量满足环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 (略) (略) (略) 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HS*、JA*),结果显示,验收期间,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处置,工程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 (略) 精益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做好日常生产、环保运行、设备维护、危废暂存和委外处置等台帐记录及归档,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验收后竣工档案资料归档。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 (略) 精益 (略)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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