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
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
关于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项目所在地主持召开了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评估单位和监测单位的情况汇报,以及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了《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监测总结报告》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刘经理 *
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电话:雷老师 *
附: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浚川 (略)
监测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金堂县
备注:
关于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项目所在地主持召开了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评估单位和监测单位的情况汇报,以及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了《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高效晶硅光伏组件智能工厂项目(一期)监测总结报告》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刘经理 *
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电话:雷老师 *
附: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浚川 (略)
监测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金堂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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