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康发改农经审字〔2023〕508号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坪市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 (略) (略) 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农业生产用水条件,提高灌溉效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原 (略) (略) 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略) 乡白马塘村、大路坪村、境口村、罗洞村、溪上村、小安村、小陂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1.坪市乡白马塘村白马塘组新人背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内坝:堡坎大石砌高3米x宽1米x长49.5米=148.5立方。外坝:堡坎大石砌高2米×长49.5米×宽1米=99立方,排水码头:破坝、30公分规格涵洞长7米,斜管3.6米;
?2.坪市乡大路坪村坳背组白石河提挡土墙新建:河堤挡土墙长约12米×高约4米×均宽1米,80公分规格涵管共计10米;
3.坪市乡大路坪村涂屋组瓦屋里山脚下水沟新建:水沟新建:40厘米×40厘米×430米,30厘米×30厘米×50米;
4.坪市乡境口村村里组堆背新建水渠项目:①水渠挡土墙:长合计约26米×均宽1米×均高3.5米;②新建水渠合计长50米×30厘米×30厘米;
5.坪市乡境口村四角坵组桥边水渠新建:水渠挡土墙长96米×宽0.8米×高2米;新建水渠长96米×30厘米×30厘米;
6.坪市乡罗洞村长江下组老虎库水库堤坝维修建设项目:涵洞18.6米,壁,底厚20公分和踏步码7个长9.83米,新建消力池一个80厘米×80厘米 ,长1.5米,宽0.8米,高0.8米;堤坝维修片石120立方,土方120立方,水库清淤300立方淤泥;坝堤加固片石33立方,土方22立方;水沟新建120米,其中规格80厘米×80厘米共长30米,规格40厘米×40厘米共长90米;水沟堡坎125米、宽1米、高3米;
7.坪市乡溪上村陈屋组十四点水陂新建:坝体长8米×面宽1.5米×高约2.5米(配套两侧挡墙);
8.坪市乡溪上村窑下组庙北到叶屋水沟维护工程:①水沟挡土墙长29米×宽1米×高2.2米及30米×40厘米×40厘米的水沟;②水沟挡土墙长20米×宽1米×高3米及20米×40厘米×40厘米的水沟;
9.坪市乡小安村湾里组塘里上坝点水陂新建项目:新建塘里上坝点水陂长8.5米,水坝面宽1.5米,高2.5米(未含有基础),水沟长5米×0.5米×0.4米;上坝点窑门口水陂浇筑混凝土挡墙长20米,均宽1.2米,高约3.5米;
10.坪市乡小陂村大塘坑组塘坝里水陂新建项目:新建水陂长8米×宽1.5米×高约3米(需配套挡墙及底部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12月至2023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详见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取得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
八、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2023年12月1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代码):2311-*-04-01-*??
????内容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估算投资1.2万元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估算投资97万元 | ||||||
监理 | 核准 | 估算投资1.8万元 | ||||||
主要设备 | 估算投资0万元 | |||||||
其他 | 估算投资0万元 |
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等信息。 ?
? 核准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1日??
康发改农经审字〔2023〕508号
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坪市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 (略) (略) 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农业生产用水条件,提高灌溉效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原 (略) (略) 乡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略) 乡白马塘村、大路坪村、境口村、罗洞村、溪上村、小安村、小陂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1.坪市乡白马塘村白马塘组新人背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内坝:堡坎大石砌高3米x宽1米x长49.5米=148.5立方。外坝:堡坎大石砌高2米×长49.5米×宽1米=99立方,排水码头:破坝、30公分规格涵洞长7米,斜管3.6米;
?2.坪市乡大路坪村坳背组白石河提挡土墙新建:河堤挡土墙长约12米×高约4米×均宽1米,80公分规格涵管共计10米;
3.坪市乡大路坪村涂屋组瓦屋里山脚下水沟新建:水沟新建:40厘米×40厘米×430米,30厘米×30厘米×50米;
4.坪市乡境口村村里组堆背新建水渠项目:①水渠挡土墙:长合计约26米×均宽1米×均高3.5米;②新建水渠合计长50米×30厘米×30厘米;
5.坪市乡境口村四角坵组桥边水渠新建:水渠挡土墙长96米×宽0.8米×高2米;新建水渠长96米×30厘米×30厘米;
6.坪市乡罗洞村长江下组老虎库水库堤坝维修建设项目:涵洞18.6米,壁,底厚20公分和踏步码7个长9.83米,新建消力池一个80厘米×80厘米 ,长1.5米,宽0.8米,高0.8米;堤坝维修片石120立方,土方120立方,水库清淤300立方淤泥;坝堤加固片石33立方,土方22立方;水沟新建120米,其中规格80厘米×80厘米共长30米,规格40厘米×40厘米共长90米;水沟堡坎125米、宽1米、高3米;
7.坪市乡溪上村陈屋组十四点水陂新建:坝体长8米×面宽1.5米×高约2.5米(配套两侧挡墙);
8.坪市乡溪上村窑下组庙北到叶屋水沟维护工程:①水沟挡土墙长29米×宽1米×高2.2米及30米×40厘米×40厘米的水沟;②水沟挡土墙长20米×宽1米×高3米及20米×40厘米×40厘米的水沟;
9.坪市乡小安村湾里组塘里上坝点水陂新建项目:新建塘里上坝点水陂长8.5米,水坝面宽1.5米,高2.5米(未含有基础),水沟长5米×0.5米×0.4米;上坝点窑门口水陂浇筑混凝土挡墙长20米,均宽1.2米,高约3.5米;
10.坪市乡小陂村大塘坑组塘坝里水陂新建项目:新建水陂长8米×宽1.5米×高约3米(需配套挡墙及底部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12月至2023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详见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取得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
八、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2023年12月1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代码):2311-*-04-01-*??
????内容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估算投资1.2万元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估算投资97万元 | ||||||
监理 | 核准 | 估算投资1.8万元 | ||||||
主要设备 | 估算投资0万元 | |||||||
其他 | 估算投资0万元 |
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等信息。 ?
? 核准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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