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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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湖南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立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天雁机械厂区内,新建一条电子水泵智能化生产线,产线共分为两个子项目:一条电子水泵总成装配单元及一条电子水泵总成测试单元;新建两栋占地面积为6648m2的厂房(1#厂房占地3960m2,2#厂房占地2688m2),并配套建设厂区停车棚、道路、绿化、供配电改造等。项目总投资2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施胶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胶水涉及固化胶、散热胶以及密封胶。项目所有施胶过程均可在5套点胶组件上完成。要求建设单位在5套点胶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方法处理有机废气。 (略) 委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活性炭吸附装置,可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和压差计,每日检测VOCS排放浓度和处理装置进排气压力差,做好巡检记录并与之前的记录对照,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停产并通报环保设备厂商对设备进行故障排查;②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③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

2. 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托盘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使用的托盘需要定期清洗,清洗过程中加入少量无磷清洗剂,主要用于清洗托盘表面油污,清洗剂主要成分为表面活性剂。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年排放量约为9t/a,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氨氮、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略) 现有总污水处理厂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伺服压机、焊接机、高频加热机、螺丝机、分割机等设备运作时的机械噪声。采用减振设备,须对生产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材料:项目各类配件、紧固件等都采用纸箱、塑料袋、塑料筐等包装,使用后会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不合格产品:项目最终产品经总装后进行质检,质检会产生不能返修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①废胶桶:项目使用固化胶、密封胶、散热胶共10.28t/a,预计产生废胶桶约为0.8t/a,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胶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废油桶:项目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废润滑油:项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因而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为确保废气处理效率,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定期更换活性炭。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面积为80m2,位于厂区东南侧,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本次环评要求:

①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须分区贮存,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栏或在地面划线并预留明显间隔(如过道等),每一分区的墙体须悬挂危险废物大标签。

②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袋装、桶装),不得散装。每一个包装桶(袋)均须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

③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接收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及出库日期、接收废物单位名称。

④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新四化产业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湖南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立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天雁机械厂区内,新建一条电子水泵智能化生产线,产线共分为两个子项目:一条电子水泵总成装配单元及一条电子水泵总成测试单元;新建两栋占地面积为6648m2的厂房(1#厂房占地3960m2,2#厂房占地2688m2),并配套建设厂区停车棚、道路、绿化、供配电改造等。项目总投资2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施胶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胶水涉及固化胶、散热胶以及密封胶。项目所有施胶过程均可在5套点胶组件上完成。要求建设单位在5套点胶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再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方法处理有机废气。 (略) 委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活性炭吸附装置,可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和压差计,每日检测VOCS排放浓度和处理装置进排气压力差,做好巡检记录并与之前的记录对照,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停产并通报环保设备厂商对设备进行故障排查;②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③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

2. 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托盘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使用的托盘需要定期清洗,清洗过程中加入少量无磷清洗剂,主要用于清洗托盘表面油污,清洗剂主要成分为表面活性剂。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年排放量约为9t/a,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氨氮、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略) 现有总污水处理厂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伺服压机、焊接机、高频加热机、螺丝机、分割机等设备运作时的机械噪声。采用减振设备,须对生产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材料:项目各类配件、紧固件等都采用纸箱、塑料袋、塑料筐等包装,使用后会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不合格产品:项目最终产品经总装后进行质检,质检会产生不能返修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①废胶桶:项目使用固化胶、密封胶、散热胶共10.28t/a,预计产生废胶桶约为0.8t/a,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胶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废油桶:项目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废润滑油:项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因而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39-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为确保废气处理效率,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定期更换活性炭。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面积为80m2,位于厂区东南侧,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本次环评要求:

①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须分区贮存,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栏或在地面划线并预留明显间隔(如过道等),每一分区的墙体须悬挂危险废物大标签。

②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袋装、桶装),不得散装。每一个包装桶(袋)均须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

③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接收处理协议,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及出库日期、接收废物单位名称。

④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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