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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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

东源县新回龙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和《关于同意新回龙镇申报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3〕19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16-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新回龙镇圩镇和各行政村居住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建设标准化垃圾收集处理点,购置车辆设备以及完善垃圾转运各项配套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9.39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9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9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新回龙镇申报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3〕191号);《关于下达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05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东源县新回龙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对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和《关于同意新回龙镇申报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3〕19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16-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新回龙镇圩镇和各行政村居住比较集中的自然村建设标准化垃圾收集处理点,购置车辆设备以及完善垃圾转运各项配套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9.39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9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9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新回龙镇申报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3〕191号);《关于下达2023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05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东源县新回龙镇全域垃圾集运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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