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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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和《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县房管中心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我县财务相对健 (略) 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进行了成本调查测算,根据成本调查测算情况,制定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17日前,登录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在(htt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就《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11-*

邮箱:*@*q.com

通信地址:吴起县农林水牧大楼501室

附:《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县房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和《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县房管中心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我县财务相对健 (略) 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进行了成本调查测算,根据成本调查测算情况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现就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起县物业服务标准

1.多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收费标准

0.90

0.75

0.60

0.45

2.高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备注

收费标准

1.5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1.20)

1.3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1.00)

1.1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0.80)

0.9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0.60)


3.地下停车物业服务费

业主购买车位单位:元/个/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收费标准

60

50

40

30

二、吴起县物业收费等级标准的认定

物业服务等级的认定:物业企业服务等级实行年考核制度。由县住建、经发、城管、市场监管、城市社区等部门参照《 (略)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吴起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办法》对 (略) 服务等级进行重新认定,物业企业严 (略) 社区、住建、经发部门认定的相应服务等级收取物业及停车服务等级标准收费。以后每年末对物业企业上一年服务情况统一考核,根据上一年考核情况,认定下一年服务和收费等级,未经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均按等外执行。

三、物业服务及停车服务收费价格说明

1、以上多层住宅物业服务价格包含的日常服务费、维护保养费、绿化养护费、卫生保洁费、秩序维护费、安全防范、日常公共水电费公摊等费用支出;高层住宅物业服价格包含日常服务费、维护保养费、绿化养护费、卫生保洁费、秩序维护费、安全防范费、日常公共水电费公摊费、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等。停车服务费包括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多层住宅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加装电梯后,可加收电梯运行维护费0.3元/平方米/月。

3、由于我县地理条件特殊,小区大小差异较大,因此,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和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协商,按照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0%加收物业服务费。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让利于民,降低不低于本收费标准10%的物业服务费。

4、以上物业收费价格及停车收费价格为“一费制”价格标准,除此之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住户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本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标准适用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本标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本小区物业服务“一费制”收费标准。

6、因为我县所有物业企业财务不健全,所以本次拟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时,无法开展成本监审,只能进行简单的成本调查,所以只能继续制定试用行价格,本价格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截止时间另行发文通知。全县物业企业重新进行成本监审,全县所有物业企业要立即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下次成本监审、制定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提供详实可靠的财务数据。对下次成本监审时财务还不健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 (略) 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范》(陕价成发〔20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全县最低价格标准执行,或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和《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县房管中心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我县财务相对健 (略) 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进行了成本调查测算,根据成本调查测算情况,制定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17日前,登录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在(htt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就《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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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吴起县农林水牧大楼501室

附:《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

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全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县房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和《 (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县房管中心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我县财务相对健 (略) 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进行了成本调查测算,根据成本调查测算情况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现就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起县物业服务标准

1.多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收费标准

0.90

0.75

0.60

0.45

2.高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备注

收费标准

1.5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1.20)

1.3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1.00)

1.1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0.80)

0.90(其中二次供水及供暖增压0.30

、其它0.60)


3.地下停车物业服务费

业主购买车位单位:元/个/月

服务等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等 外

收费标准

60

50

40

30

二、吴起县物业收费等级标准的认定

物业服务等级的认定:物业企业服务等级实行年考核制度。由县住建、经发、城管、市场监管、城市社区等部门参照《 (略)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吴起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办法》对 (略) 服务等级进行重新认定,物业企业严 (略) 社区、住建、经发部门认定的相应服务等级收取物业及停车服务等级标准收费。以后每年末对物业企业上一年服务情况统一考核,根据上一年考核情况,认定下一年服务和收费等级,未经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均按等外执行。

三、物业服务及停车服务收费价格说明

1、以上多层住宅物业服务价格包含的日常服务费、维护保养费、绿化养护费、卫生保洁费、秩序维护费、安全防范、日常公共水电费公摊等费用支出;高层住宅物业服价格包含日常服务费、维护保养费、绿化养护费、卫生保洁费、秩序维护费、安全防范费、日常公共水电费公摊费、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等。停车服务费包括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进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多层住宅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加装电梯后,可加收电梯运行维护费0.3元/平方米/月。

3、由于我县地理条件特殊,小区大小差异较大,因此,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和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协商,按照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0%加收物业服务费。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让利于民,降低不低于本收费标准10%的物业服务费。

4、以上物业收费价格及停车收费价格为“一费制”价格标准,除此之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住户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本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标准适用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本标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本小区物业服务“一费制”收费标准。

6、因为我县所有物业企业财务不健全,所以本次拟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时,无法开展成本监审,只能进行简单的成本调查,所以只能继续制定试用行价格,本价格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截止时间另行发文通知。全县物业企业重新进行成本监审,全县所有物业企业要立即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下次成本监审、制定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提供详实可靠的财务数据。对下次成本监审时财务还不健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 (略) 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范》(陕价成发〔20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全县最低价格标准执行,或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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