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制剂开发及生产CDMO平台项目拟审查项目
康龙化成制剂开发及生产CDMO平台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0701街区N23M1、N24M1地块
公示时间:2024-01-17
受理时间:2024-0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置实验室及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水洗塔处理动物房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2、废水治理设施在一标段和二标段各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各自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CASS+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一标段为1600m3/d,二标段为800 m3/d。3、噪声治理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隔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两个地块各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一标段危废暂存间为241m2,固废暂存间为213 m2;二标段危废暂存间为150 m2,固废暂存间为190 m2。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卢晓森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康龙化成(北京) (略)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0701街区N23M1、N24M1地块
公示时间:2024-01-17
受理时间:2024-0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置实验室及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水洗塔处理动物房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2、废水治理设施在一标段和二标段各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各自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CASS+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一标段为1600m3/d,二标段为800 m3/d。3、噪声治理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隔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两个地块各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一标段危废暂存间为241m2,固废暂存间为213 m2;二标段危废暂存间为150 m2,固废暂存间为190 m2。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卢晓森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康龙化成(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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