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二阶段
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二阶段
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02日,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根据《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泊源(天津) (略) (环评单位)、河北众智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三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略) 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六号路10号,租赁天津 (略) 厂区的闲置车间和办公室,占地面积23517.9m2,建筑面积8057.52m2,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无粘结钢绞线生产线4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4条,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4条,聚脲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斜拉索生产线1条,定尺切割生产线5条,共设有20条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现由于资金原因,本项目一阶段已经建设了无粘结钢绞线1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斜拉索、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2条,定尺切割生产线2条,共7条。一阶段年产年产4万吨钢绞线、1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由于生产需要,二阶段新建设无粘结钢绞线1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定尺切割生产线3条,故本项目进行二阶段验收,本项目二阶段年产年产4万吨钢绞线、1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二)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9月委托泊源(天津) (略) 编制了《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20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21]241号)。
(三)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二阶段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天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二阶段建设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二阶段工程建设内容较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无变更。另一阶段污水处理站废水由原来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为回用于厂区绿化。已完成验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限值。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1)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3#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1(原环评p3)排放。
(2)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3#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2(原环评p3)排放。
(3)2#车间切割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2-2(原环评p2)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二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 (略) 政管网,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二阶段噪声源主要为复合机、分切机、净化设备等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物、废塑料、收集尘、废钢绞线、废滤筒,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相关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酸、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统一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
(五)其他措施
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MA0774G*W。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1-28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本次验收期间监测数据可知:
(一)废气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3#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1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有机废气净化器出口的挥发性有机物最高浓度为6.43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2×10-2kg/h,非*烷总烃最高浓度为5.6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5.4×10-2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TRVOC的去除效率范围为63.3%~68.7%;臭气浓度由进口1738-1318(无量纲)消减至出口550-724(无量纲);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喷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3#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2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颗粒物最高浓度为8.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4.3×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切割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2-2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颗粒物最高浓度为9.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1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监测结果如下:车间门口非*烷总烃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23mg/m3,最大瞬时浓度值1.3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对应的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的排放限值;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31mg/m3,厂界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浓度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二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 (略) 政管网,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各项检测因子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三级标准的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相关部门处理,满足《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07月29日)要求。
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统一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五)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总量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总体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污染物采取了收集和处置措施,通过监测,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达标排放。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原则同意本项目一阶段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落实后期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危废管理,做好危险废物进出台账,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处置;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等。
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02日,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根据《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泊源(天津) (略) (环评单位)、河北众智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三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略) 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六号路10号,租赁天津 (略) 厂区的闲置车间和办公室,占地面积23517.9m2,建筑面积8057.52m2,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无粘结钢绞线生产线4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4条,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4条,聚脲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斜拉索生产线1条,定尺切割生产线5条,共设有20条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现由于资金原因,本项目一阶段已经建设了无粘结钢绞线1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斜拉索、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2条,定尺切割生产线2条,共7条。一阶段年产年产4万吨钢绞线、1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由于生产需要,二阶段新建设无粘结钢绞线1条、缓粘结钢绞线生产线1条、环氧涂层钢绞线生产线1条、钢绞线加热缩套定尺生产线1条、定尺切割生产线3条,故本项目进行二阶段验收,本项目二阶段年产年产4万吨钢绞线、1万吨钢绞线斜拉索。
(二)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9月委托泊源(天津) (略) 编制了《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20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21]241号)。
(三)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二阶段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天路正达预应力钢绞线(天津) (略) 新建年产12万吨钢绞线、3万吨钢绞线斜拉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二阶段建设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二阶段工程建设内容较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无变更。另一阶段污水处理站废水由原来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为回用于厂区绿化。已完成验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限值。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1)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3#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1(原环评p3)排放。
(2)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3#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2(原环评p3)排放。
(3)2#车间切割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2-2(原环评p2)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二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 (略) 政管网,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二阶段噪声源主要为复合机、分切机、净化设备等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物、废塑料、收集尘、废钢绞线、废滤筒,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相关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酸、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统一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
(五)其他措施
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MA0774G*W。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1-28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本次验收期间监测数据可知:
(一)废气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3#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1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有机废气净化器出口的挥发性有机物最高浓度为6.43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2×10-2kg/h,非*烷总烃最高浓度为5.6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5.4×10-2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TRVOC的去除效率范围为63.3%~68.7%;臭气浓度由进口1738-1318(无量纲)消减至出口550-724(无量纲);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喷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3#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3-2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颗粒物最高浓度为8.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4.3×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二阶段2#车间切割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P2-2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颗粒物最高浓度为9.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110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监测结果如下:车间门口非*烷总烃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23mg/m3,最大瞬时浓度值1.34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对应的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的排放限值;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31mg/m3,厂界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浓度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二阶段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汇流后经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 (略) 政管网,排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各项检测因子 (略) 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三级标准的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城管委相关部门处理,满足《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07月29日)要求。
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统一交由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五)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总量指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总体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污染物采取了收集和处置措施,通过监测,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达标排放。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原则同意本项目一阶段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落实后期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危废管理,做好危险废物进出台账,定期交天津合佳威 (略) 处置;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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