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16日, (略) 天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单位在企业厂区召开了“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现场验收会。参加会议的 (略) 天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和三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阅了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危废处置合同、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施工资料及相关材料,现场核查了项目建设内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废暂存设施、排污口规范化等,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略) 天 (略) 成立于2023年,主要经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该公司投资5000万元租 (略)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十纬 (略) 鑫 (略) (略) 及其建筑物,建设“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46775.3m2,建筑面积32260.57m2。租赁厂房中心点坐标:E117°7′48.626″,N39°15′24.266″,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安装伸缩式喷涂、晾干一体喷漆房、抛丸机、数控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摇臂钻、埋弧焊、龙门焊、组立机、矫正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钢结构9900吨。
1.2项目建设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委托世纪鑫海(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8月15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津宁审批环(2023)48号)。本项目于2023年8月16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22日竣工,2023年8月23日进行调试,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进行验收监测。
1.3环保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
1.4验收范围
本项目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
2.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与环评阶段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3.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制孔、焊接、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调漆、喷漆(含洗枪)、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二*苯、臭气浓度及漆雾(颗粒物)。食堂产生的油烟。
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制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收尘设施收集、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万向柔性集气臂收集,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由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两端设置的集气口收集后,分别经滤筒除尘器1#、滤筒除尘器2#净化处理后,共同由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在食堂厨房内安装经环保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高于食堂所在建筑顶部排气筒P3排放。
3.2废水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各生产、废气净化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
3.4固体废物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及除尘灰、废钢砂、焊渣、废催化剂)、危险废物(漆渣、含漆沾染废物、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存储场地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各一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符合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3.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排污许可登记编号*MACBNKAC0W001Y。
本项目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2023-066-L。
4. 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检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稳定、满负荷运行,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P2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的“表面涂装”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二*苯、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4.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4.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及除尘灰、废钢砂、焊渣及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已签订处理合同),目前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间内暂存。
4.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5. 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于废气、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与环评报告表一致的处理措施。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基本合格。
6. 建议
6.1 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6.2 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台账。
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16日, (略) 天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单位在企业厂区召开了“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现场验收会。参加会议的 (略) 天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世纪鑫海(天津)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和三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阅了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危废处置合同、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施工资料及相关材料,现场核查了项目建设内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废暂存设施、排污口规范化等,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略) 天 (略) 成立于2023年,主要经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该公司投资5000万元租 (略)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十纬 (略) 鑫 (略) (略) 及其建筑物,建设“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租赁土地使用权面积46775.3m2,建筑面积32260.57m2。租赁厂房中心点坐标:E117°7′48.626″,N39°15′24.266″,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安装伸缩式喷涂、晾干一体喷漆房、抛丸机、数控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摇臂钻、埋弧焊、龙门焊、组立机、矫正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钢结构9900吨。
1.2项目建设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委托世纪鑫海(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8月15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津宁审批环(2023)48号)。本项目于2023年8月16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22日竣工,2023年8月23日进行调试,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进行验收监测。
1.3环保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
1.4验收范围
本项目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天津市天力恒丰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
2.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与环评阶段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3.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制孔、焊接、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调漆、喷漆(含洗枪)、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TRVOC、二*苯、臭气浓度及漆雾(颗粒物)。食堂产生的油烟。
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制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收尘设施收集、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万向柔性集气臂收集,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由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两端设置的集气口收集后,分别经滤筒除尘器1#、滤筒除尘器2#净化处理后,共同由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在食堂厨房内安装经环保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高于食堂所在建筑顶部排气筒P3排放。
3.2废水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各生产、废气净化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
3.4固体废物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及除尘灰、废钢砂、焊渣、废催化剂)、危险废物(漆渣、含漆沾染废物、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存储场地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各一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符合环保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3.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排污许可登记编号*MACBNKAC0W001Y。
本项目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号*-2023-066-L。
4. 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检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稳定、满负荷运行,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排气筒P2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的“表面涂装”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二*苯、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4.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4.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及除尘灰、废钢砂、焊渣及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已签订处理合同),目前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间内暂存。
4.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5. 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于废气、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与环评报告表一致的处理措施。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基本合格。
6. 建议
6.1 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6.2 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天津合佳威 (略) 处理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台账。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