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使公众充分了解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工程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包括通什镇、畅好乡、南圣镇等区域
公示有效期:202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项目内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km2,生态修复面积27.0km2。建设内容和规模按照功能分区叙述如下:(1)工程措施:①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湖岸线生态整治18340m,河道基底清理80100m3,植物保护带10200m,生态溢流堰坝及散水坝21座;②农田生态提升工程,农田整治25hm2,生态沟渠系统1985m;③坡园地生态环境修复,布设坡面截排水系统3145m。(2)林草措施:①坡园地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反坡梯田整地11hm2,植草护坡面积4.99hm2;②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改造修复重建面积277.5hm2。(3)封育措施: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生态修复面积为2500hm2(含改造修复重建面积)。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国宏
联系电话:0898-*
地址: (略) (略) 通什镇海榆北路3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王湛秋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寿路101号3楼
邮政编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公示内容下方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使公众充分了解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工程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指山森林保育与水土保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包括通什镇、畅好乡、南圣镇等区域
公示有效期:202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项目内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km2,生态修复面积27.0km2。建设内容和规模按照功能分区叙述如下:(1)工程措施:①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湖岸线生态整治18340m,河道基底清理80100m3,植物保护带10200m,生态溢流堰坝及散水坝21座;②农田生态提升工程,农田整治25hm2,生态沟渠系统1985m;③坡园地生态环境修复,布设坡面截排水系统3145m。(2)林草措施:①坡园地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反坡梯田整地11hm2,植草护坡面积4.99hm2;②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改造修复重建面积277.5hm2。(3)封育措施: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生态修复面积为2500hm2(含改造修复重建面积)。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国宏
联系电话:0898-*
地址: (略) (略) 通什镇海榆北路3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王湛秋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寿路101号3楼
邮政编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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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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