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位于高州市潭头镇根竹园村委会十五庙地块内西北侧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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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位于高州市潭头镇根竹园村委会十五庙地块内西北侧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 (略) 潭头镇根竹园村委会十五庙地块内西北侧3112.30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3112.30平方米。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U12);

2、容积率≤1.5;

3、建筑密度≤50%;

4、绿地率≥20%;

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镇政府、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

2023(控)K18.pdf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5日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 (略) 潭头镇根竹园村委会十五庙地块内西北侧3112.30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3112.30平方米。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U12);

2、容积率≤1.5;

3、建筑密度≤50%;

4、绿地率≥20%;

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镇政府、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

2023(控)K18.pdf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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