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市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3〕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工程 (略) 《 (略) 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C12-09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 (略) 、吉林吉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3〕5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城区污水信息化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2-*)。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城区管网监测工程498公里,监测配套清淤工程22500立方米,管线清淤工程32500立方米,管道维修2932处,购置安装设备746套,布设监测点位168处并建设配套平台系统,其中,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口29处,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网128处,污水处理厂3处,重点排污企业8处,项目建成后实现对以上点位的液位、流量等信息的实时在线监测、预警等功能。
三、主要技术标准
d300-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e200-1000HDPE双壁波纹管、DN300-500玻璃钢夹砂管;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78厘米、72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60厘米,非机动车道厚度50厘米,人行道彩色方砖厚度44厘米,人行道花岗岩厚度43厘米。
四、建设地点
(略) 丰满区、船营区、龙潭区、昌邑区及高新区。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453.5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336.46万元,安装工程费505.41万元,设备购置费160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18.62万元,基本预备费1109.10万元,建设期利息480.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略)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
(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