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3年12月28日, (略) 根据《 (略) 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经开区泾渭新城 (略) 高陵厂区主园区,1201工房2#探伤室使用1套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由幸福路厂区8#工房加六检验探伤室迁入;1201工房3#探伤室迁入幸福路厂区8#工房2台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及自带屏蔽铅房(320机房和160机房),3#探伤室配套1间暗室及1间评片室。3台射线装置为已许可核技术利用项目,均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 (略) 委托西安志诚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为幸福路厂区已许可的1台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FLY-TSD160/5)和2台X射线探伤机(ISOVOLT 320M2和MXRF-160C)及自带屏蔽铅房,搬迁至 (略) 高陵厂区主园区1201工房使用,配套建设2个探伤室。本项目2023年1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3〕1号)。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竣工,11月15日至23日进行设备调试,项目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24万,环保投资1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0%。因新增1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并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新增3套固定式报警仪及3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故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环保投资3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76%。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1201工房为单层建筑,上方及地下均无建筑物。320机房和160机房均为组合式拼装结构铅房,搬迁时将铅房拆分,不改变铅房的结构、拼装方式、尺寸及厚度,重新组合拼装。1201工房及320机房、160机房顶部无人到达。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已张贴分区标识。
2、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共用控制室,控制室为独立房间,控制台避开了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各控制台已张贴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控制台设置了出束指示灯、防护门开关按钮等,均与射线源联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3、防护门均为电动门,与射线源联锁,防护门外表面已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防护门上方及屏蔽体内部均设置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显示屏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与射线源联锁,并张贴了指示灯信号意义的说明。
4、2#探伤室内部共设置了5处急停按钮,防护门外及控制台各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3#探伤室320机房和160机房内部分别设置了4处急停按钮,控制台分别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已张贴急停标识说明使用方法,急停按钮与射线源联锁。
5、2#探伤室内部已安装4处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接入控制台上方专用显示屏;3#探伤室320机房和160机房内部分别安装了4处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分别接入控制台专用显示屏,能够了解探伤室及机房内部实时情况。
6、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分别安装1套HA1100D型固定式报警仪。
7、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分别安装1套机械通风装置,2#探伤室通风管道出口位于1201工房顶部,320机房和160机房通风管道出口位于1201工房南墙,南墙外围厂区道路,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及《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8、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配套的暗室已张贴相关危废标识及制度,已进行防渗处理,废显(定)影液使用专用容器回收,容器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暗室配套使用一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洗片废水通过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失去使用功能之后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与废显(定)影液、废胶片一同送至厂区危废库暂存。公司已与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略) 外运处置。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公司2023年5月调整了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略) 技安环保部。公司已进行了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定了《中国兵器 (略) 企业标准》(Q/DXB 0276.1-2023)以及辐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公司2023年6月发布了《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第2版 第03次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本项目3台射线装置为已许可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已纳入公司辐射管理体系。
2、本项目配备了3台HA3100G-N10型辐射巡测仪,已检定;配备了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3、本项目配备4名操作人员已参加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成绩合格;已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季度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已参加了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无疑似放射病及职业禁忌症”。
三、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新增一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洗片废水通过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失去使用功能之后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与废显(定)影液、废胶片一同送至厂区危废库暂存。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周围关注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6.1章节“探伤室放射防护要求”,即“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同时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估算,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47mSv。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 (略) 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监测记录存档。
每年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验收组签名表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6日
举报电话:029-*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 (略) 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_wivo2zJ0wVXEl3ejQ?pwd=7qfr
提取码:7qfr
(略)
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12月28日, (略) 根据《 (略) 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 1326)、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经开区泾渭新城 (略) 高陵厂区主园区,1201工房2#探伤室使用1套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由幸福路厂区8#工房加六检验探伤室迁入;1201工房3#探伤室迁入幸福路厂区8#工房2台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及自带屏蔽铅房(320机房和160机房),3#探伤室配套1间暗室及1间评片室。3台射线装置为已许可核技术利用项目,均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 (略) 委托西安志诚 (略) 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为幸福路厂区已许可的1台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FLY-TSD160/5)和2台X射线探伤机(ISOVOLT 320M2和MXRF-160C)及自带屏蔽铅房,搬迁至 (略) 高陵厂区主园区1201工房使用,配套建设2个探伤室。本项目2023年1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市环批复〔2023〕1号)。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竣工,11月15日至23日进行设备调试,项目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24万,环保投资12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0%。因新增1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并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新增3套固定式报警仪及3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故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环保投资3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76%。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1201工房为单层建筑,上方及地下均无建筑物。320机房和160机房均为组合式拼装结构铅房,搬迁时将铅房拆分,不改变铅房的结构、拼装方式、尺寸及厚度,重新组合拼装。1201工房及320机房、160机房顶部无人到达。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划分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已张贴分区标识。
2、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共用控制室,控制室为独立房间,控制台避开了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各控制台已张贴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控制台设置了出束指示灯、防护门开关按钮等,均与射线源联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3、防护门均为电动门,与射线源联锁,防护门外表面已张贴“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防护门上方及屏蔽体内部均设置了工作状态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显示屏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与射线源联锁,并张贴了指示灯信号意义的说明。
4、2#探伤室内部共设置了5处急停按钮,防护门外及控制台各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3#探伤室320机房和160机房内部分别设置了4处急停按钮,控制台分别设置了1处急停按钮,已张贴急停标识说明使用方法,急停按钮与射线源联锁。
5、2#探伤室内部已安装4处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接入控制台上方专用显示屏;3#探伤室320机房和160机房内部分别安装了4处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视频分别接入控制台专用显示屏,能够了解探伤室及机房内部实时情况。
6、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分别安装1套HA1100D型固定式报警仪。
7、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已分别安装1套机械通风装置,2#探伤室通风管道出口位于1201工房顶部,320机房和160机房通风管道出口位于1201工房南墙,南墙外围厂区道路,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及《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8、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配套的暗室已张贴相关危废标识及制度,已进行防渗处理,废显(定)影液使用专用容器回收,容器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暗室配套使用一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洗片废水通过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失去使用功能之后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与废显(定)影液、废胶片一同送至厂区危废库暂存。公司已与陕西新天地固体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略) 外运处置。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公司2023年5月调整了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略) 技安环保部。公司已进行了辐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定了《中国兵器 (略) 企业标准》(Q/DXB 0276.1-2023)以及辐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公司2023年6月发布了《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第2版 第03次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本项目3台射线装置为已许可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已纳入公司辐射管理体系。
2、本项目配备了3台HA3100G-N10型辐射巡测仪,已检定;配备了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3、本项目配备4名操作人员已参加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成绩合格;已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季度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已参加了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论为“无疑似放射病及职业禁忌症”。
三、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新增一套胶片显影冲洗废水循环处理设备,洗片废水通过该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失去使用功能之后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与废显(定)影液、废胶片一同送至厂区危废库暂存。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无变动。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验收监测工况下,2#探伤室及3#探伤室320机房、160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及周围关注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6.1章节“探伤室放射防护要求”,即“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同时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估算,操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13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0.047mSv。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 (略) X射线探伤机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监测记录存档。
每年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验收组签名表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现进行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6日
举报电话:029-*
公示地点:西安志诚 (略) 网站
报告详见链接:http://**_wivo2zJ0wVXEl3ejQ?pwd=7qfr
提取码:7qfr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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