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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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4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3〕7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主体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23〕69号),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2-*-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主要以渠灌为主,存在渠道安全输水能力差,沟渠建筑物配套不完善,水资源浪费严重,项目区灌排成本高,灌排困难等问题,造成了农业生态生活环境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着项目区的产出率。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进行统筹规划,通过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环境美化和科技示范项目的带动,将项目区发展成为庙台乡农业生产示范点,以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且不存在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和工程地质问题,近几年项目区周边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等土地整治项目,为项目建设提供经验参考以及技术支持。项目建设有可行的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且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自治区财政拨款,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庙台乡寇家桥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647.8951公顷(9718.43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548.8634公顷(8232.95亩),占项目区建设规模的84.71%。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72m3。

  2.土壤改良工程:激光平地1275.77亩,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1275.77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9.9万方蓄水池1座,9.3万方蓄水池1座;新建引水工程2座、取水口2座、进水池2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2座,其中:过滤器房789.70平方米、电器副厂房100.90平米、施肥池2座、新建灌溉信息化工程8387.87亩。

  3.田间管网工程:灌溉管沟开挖回填*.27m、铺设UPVC管φ315/1.0管道8428.00m、UPVC管φ225/0.8管道11851.00m、UPVC管φ200/0.8管道1199.00m、UPVC管φ160/0.63管道56147.00m、PEφ90/0.4软带47679m、φ16滴灌带(壁厚0.2mm)*.00m。

  4.管道附属建筑物:新建闸阀井157套、检查井48套、排水井186套、阀门保护池987座、现浇C20砼镇墩21座、现浇C20砼支墩14座、管道穿渠142处、管道穿沟31处、管道过路96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59842m、集水管1350m、铺设φ90/0.63UPVC管1785m。

  2.集水管穿渠工程:埋设钢管(DN300)269m、钢管防腐保温269m。

  3.其他工程:新建检查井13座、出水口尾水119座;干沟清淤4350m、支沟清淤5230m、斗沟清淤3622m、农沟回填59842m。

  (四)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路:新建碎石田间道2923.90m。

  2.生产路:新建土质生产路23239.00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防护林工程:病死树伐除4383株、田间树木栽植4383株。

  2.标识防护工程:新建标识牌1座。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6年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701.05万元,其中工程费3316.29万元,其他费384.7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投资。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减轻土壤盐渍化,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设计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惠审管批字〔2024〕14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3〕7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主体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23〕69号),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2-*-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主要以渠灌为主,存在渠道安全输水能力差,沟渠建筑物配套不完善,水资源浪费严重,项目区灌排成本高,灌排困难等问题,造成了农业生态生活环境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着项目区的产出率。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进行统筹规划,通过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环境美化和科技示范项目的带动,将项目区发展成为庙台乡农业生产示范点,以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且不存在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和工程地质问题,近几年项目区周边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等土地整治项目,为项目建设提供经验参考以及技术支持。项目建设有可行的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且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自治区财政拨款,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庙台乡寇家桥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647.8951公顷(9718.43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548.8634公顷(8232.95亩),占项目区建设规模的84.71%。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72m3。

  2.土壤改良工程:激光平地1275.77亩,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1275.77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9.9万方蓄水池1座,9.3万方蓄水池1座;新建引水工程2座、取水口2座、进水池2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2座,其中:过滤器房789.70平方米、电器副厂房100.90平米、施肥池2座、新建灌溉信息化工程8387.87亩。

  3.田间管网工程:灌溉管沟开挖回填*.27m、铺设UPVC管φ315/1.0管道8428.00m、UPVC管φ225/0.8管道11851.00m、UPVC管φ200/0.8管道1199.00m、UPVC管φ160/0.63管道56147.00m、PEφ90/0.4软带47679m、φ16滴灌带(壁厚0.2mm)*.00m。

  4.管道附属建筑物:新建闸阀井157套、检查井48套、排水井186套、阀门保护池987座、现浇C20砼镇墩21座、现浇C20砼支墩14座、管道穿渠142处、管道穿沟31处、管道过路96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59842m、集水管1350m、铺设φ90/0.63UPVC管1785m。

  2.集水管穿渠工程:埋设钢管(DN300)269m、钢管防腐保温269m。

  3.其他工程:新建检查井13座、出水口尾水119座;干沟清淤4350m、支沟清淤5230m、斗沟清淤3622m、农沟回填59842m。

  (四)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路:新建碎石田间道2923.90m。

  2.生产路:新建土质生产路23239.00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防护林工程:病死树伐除4383株、田间树木栽植4383株。

  2.标识防护工程:新建标识牌1座。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6年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701.05万元,其中工程费3316.29万元,其他费384.7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投资。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减轻土壤盐渍化,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





监理







设计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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