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汴康西二路6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汴康西二路6号101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51.061″,东经113°39′8.82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57吨,项目设有员工1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10小时,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混色压片、油压成型、烘烤定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采取设备室内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可以明显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1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工程分析不充分。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汴康西二路6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邦奕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汴康西二路6号101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51.061″,东经113°39′8.82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57吨,项目设有员工1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10小时,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混色压片、油压成型、烘烤定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采取设备室内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可以明显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1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清;工程分析不充分。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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