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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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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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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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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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清洗1500吨铝合金制品搬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8号

2023年1月9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8号-海涛.pdf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 (略) 年产4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快装墙板、250万米装饰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9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9号 豪美居审查意见.pdf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沃 (略) 年产28.55万套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0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0号 沃尔奇审查意见.pdf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骏 (略) 年产0.8万套太阳能跟踪支架、30万套固定支架及30万套太阳能配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1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1号 骏骉审查意见.pdf

5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200万平方米印刷包装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2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2号-俊达.pdf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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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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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清洗1500吨铝合金制品搬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8号

2023年1月9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8号-海涛.pdf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 (略) 年产400万平方米竹木纤维快装墙板、250万米装饰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9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9号 豪美居审查意见.pdf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沃 (略) 年产28.55万套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0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0号 沃尔奇审查意见.pdf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骏 (略) 年产0.8万套太阳能跟踪支架、30万套固定支架及30万套太阳能配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1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1号 骏骉审查意见.pdf

5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200万平方米印刷包装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12号

2023年1月1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12号-俊达.pdf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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