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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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 (略) 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泰发改〔2023〕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305-*-04-01-*),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和《 (略) “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解决长泰区城区和岩溪镇缺水问题,满足城镇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农田灌溉保证率,促进长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长泰区岩溪镇。

  三、项目单位:福建长泰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水库总库容1662万立方米,引输水线路总长12.7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输水系统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32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 (略) 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 (略) 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泰发改〔2023〕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305-*-04-01-*),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和《 (略) “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解决长泰区城区和岩溪镇缺水问题,满足城镇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农田灌溉保证率,促进长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长泰区岩溪镇。

  三、项目单位:福建长泰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水库总库容1662万立方米,引输水线路总长12.7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输水系统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32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 (略) 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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