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迪泰科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拟审查项目
康迪泰科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顺 (略) 9#厂房1单元102-502
公示时间:2024-01-18
受理时间:2024-01-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经一套活性炭+碱性填料吸附装置净化后由一根高2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2)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化粪池,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降噪措施;(4)本项目生活垃圾、质检(微生物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培养基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废无尘布、不合格产品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北京生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冯光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新国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康迪泰科(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顺 (略) 9#厂房1单元102-502
公示时间:2024-01-18
受理时间:2024-01-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经一套活性炭+碱性填料吸附装置净化后由一根高2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2)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化粪池,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降噪措施;(4)本项目生活垃圾、质检(微生物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培养基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废无尘布、不合格产品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北京生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冯光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新国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康迪泰科(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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