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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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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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本单位共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件,其中,行政许可151件、行政处罚80件、行政征收征用19件、行政确认*件,涉密案件*件。

(二)2023年度,本单位共计回复行政复议4起,组织行政应诉15起(胜诉结案6起,败诉3起,未判决6起),完成依申请公开18起。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山动态监测监督工作方案》(兴市自然资发〔2023〕15号), (略) 矿业权批后监管予以进一步强化,确保矿产资源动态储量监测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

2.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度》(兴市自然资发〔2022〕16号), (略)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案件查处层级责任制、执法追责纠错制等。

3.行政征收征用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兴市自然资发〔2022〕6号),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临时用地审批许可的范围、类型等相关规定。

4.行政确认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居民新区住房不动产权办理工作方案(试行)》(兴市自然资发〔2022〕45号), (略) 居民新区存量问题, (略) 不动产登记机制落地落实。

5.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化建设。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3次,执法培训人数110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流程。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修订完善《 (略) 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2023)》,对涉及的130项行政执法事项逐一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2023年度,颁发行政执法证110人,全面落实亮证执法、两人办案制度;年度内开展行政处罚告知80起、行政征收征用告知19起,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告知义务。三是加强事后公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2023年度共计主动公示行政许可391宗、行政征收征用19宗,依申请公开行政征收征用10宗,全面履行事后公示责任义务。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强化执法记录保障工作。2022年就已经落实经费购买更新执法记录仪40台,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音像资料准确、据实。二是强化执法卷宗规范。落实档案场地扩展,新增档案室3个、集成档案柜50个,明确档案管理人员10名,进一步完善局档案管理硬软件建设,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档案一卷一宗,管理、存放、查询及时。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监督股为局内部法制审核部门,落实法制审核人员2名,完善《 (略)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意见表》,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及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等10项内容开展法制审核。二是规范化购买社会服务。 (略) 心达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4名,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咨询、援助,确保法制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行政许可业务培训。根据年度《 (略) 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方案》,开展行政许可培训1次,参加培训业务人员40人次。

2.行政处罚业务培训。年度内参加部、省、州专项执法工作培训3次, (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业务培训1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160余人次。

3.行政征收征用业务培训。年度内参加部、省、州关于行政征收征用业务培训3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48人次。

4.行政确认业务培训。年度内开展变更调查业务培训1次、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59人次。

通过上述系列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业务工作水平,夯实了全局执法人员队*建设。

(四)开展案卷评查的情况。

2023年度,组织开展局级案卷评查工作3次,抽检行政处罚卷宗30宗、行政许可卷宗10宗、行政征收征用卷宗5宗、行政确认卷宗20宗。接受州级主管部门案卷评查工作1次,抽检行政处罚卷宗10宗、行政许可卷宗5宗、行政征收征用卷宗5宗、行政确认卷宗10宗。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征收征用方面。

(略) 区域地类实际,全市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目标保护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在重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过程中,建设用地需求维持刚性增长, (略) 山地多平地少,水田更少,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实际能开发成耕地的宜农荒草地面积较小,耕地保护目标落实难度逐年增大,建设用地转用征收方面,面临“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难和建设用地指标超标的瓶颈。

(二)行政许可方面。

一是土地利用许可上,存在项目用地公开挂牌成交后,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等问题,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行政许可事项久拖不决。二是矿产利用许可上,因当前正处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渡期,“三区三线”等规范性红线正在合理调整,少部分经许可矿权暂未落实开发利用。

(三)行政处罚方面。

部分重大能、交、水项目违法用地经行政处罚后,由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及“占补平衡”指标缺少等因素,不能及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暂未能予以结案。

(四)行政确认方面。

由于存在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违法行为未处置完成,以及居民登记意愿度等方面因素影响,全市居民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相对缓慢,对下一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进 (略) 建设布局等方面有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忠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进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管理利用机制, (略) 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工作,重点围绕“保护”和“发展”共进,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变更调查落地落实, (略) 耕地面积不减少。

(二)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制度,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融合工作,促进国土空间“多规合一”逐步完善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科学指导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进一步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体系, (略)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 (略) 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略)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新模式,科学 (略) 土地报批出让、矿业权设置等工作, (略) 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四) (略) 用地秩序清理整治。

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行业普法、政策指导,积极探索多部门、多形式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严肃查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行为,持之以恒地 (略) 自然资源利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以整改促健全,着力建设合理有序、良性发展的土地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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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本单位共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件,其中,行政许可151件、行政处罚80件、行政征收征用19件、行政确认*件,涉密案件*件。

(二)2023年度,本单位共计回复行政复议4起,组织行政应诉15起(胜诉结案6起,败诉3起,未判决6起),完成依申请公开18起。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山动态监测监督工作方案》(兴市自然资发〔2023〕15号), (略) 矿业权批后监管予以进一步强化,确保矿产资源动态储量监测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

2.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 (略)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度》(兴市自然资发〔2022〕16号), (略)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案件查处层级责任制、执法追责纠错制等。

3.行政征收征用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兴市自然资发〔2022〕6号),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临时用地审批许可的范围、类型等相关规定。

4.行政确认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 (略) 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居民新区住房不动产权办理工作方案(试行)》(兴市自然资发〔2022〕45号), (略) 居民新区存量问题, (略) 不动产登记机制落地落实。

5.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化建设。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3次,执法培训人数110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流程。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修订完善《 (略) 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2023)》,对涉及的130项行政执法事项逐一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2023年度,颁发行政执法证110人,全面落实亮证执法、两人办案制度;年度内开展行政处罚告知80起、行政征收征用告知19起,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告知义务。三是加强事后公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2023年度共计主动公示行政许可391宗、行政征收征用19宗,依申请公开行政征收征用10宗,全面履行事后公示责任义务。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强化执法记录保障工作。2022年就已经落实经费购买更新执法记录仪40台,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音像资料准确、据实。二是强化执法卷宗规范。落实档案场地扩展,新增档案室3个、集成档案柜50个,明确档案管理人员10名,进一步完善局档案管理硬软件建设,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档案一卷一宗,管理、存放、查询及时。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自然资源监督股为局内部法制审核部门,落实法制审核人员2名,完善《 (略)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意见表》,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及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等10项内容开展法制审核。二是规范化购买社会服务。 (略) 心达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4名,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咨询、援助,确保法制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行政许可业务培训。根据年度《 (略) 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方案》,开展行政许可培训1次,参加培训业务人员40人次。

2.行政处罚业务培训。年度内参加部、省、州专项执法工作培训3次, (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业务培训1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160余人次。

3.行政征收征用业务培训。年度内参加部、省、州关于行政征收征用业务培训3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48人次。

4.行政确认业务培训。年度内开展变更调查业务培训1次、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59人次。

通过上述系列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业务工作水平,夯实了全局执法人员队*建设。

(四)开展案卷评查的情况。

2023年度,组织开展局级案卷评查工作3次,抽检行政处罚卷宗30宗、行政许可卷宗10宗、行政征收征用卷宗5宗、行政确认卷宗20宗。接受州级主管部门案卷评查工作1次,抽检行政处罚卷宗10宗、行政许可卷宗5宗、行政征收征用卷宗5宗、行政确认卷宗10宗。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征收征用方面。

(略) 区域地类实际,全市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目标保护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在重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过程中,建设用地需求维持刚性增长, (略) 山地多平地少,水田更少,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实际能开发成耕地的宜农荒草地面积较小,耕地保护目标落实难度逐年增大,建设用地转用征收方面,面临“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难和建设用地指标超标的瓶颈。

(二)行政许可方面。

一是土地利用许可上,存在项目用地公开挂牌成交后,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等问题,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行政许可事项久拖不决。二是矿产利用许可上,因当前正处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渡期,“三区三线”等规范性红线正在合理调整,少部分经许可矿权暂未落实开发利用。

(三)行政处罚方面。

部分重大能、交、水项目违法用地经行政处罚后,由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及“占补平衡”指标缺少等因素,不能及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暂未能予以结案。

(四)行政确认方面。

由于存在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违法行为未处置完成,以及居民登记意愿度等方面因素影响,全市居民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相对缓慢,对下一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进 (略) 建设布局等方面有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忠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进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管理利用机制, (略) 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工作,重点围绕“保护”和“发展”共进,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变更调查落地落实, (略) 耕地面积不减少。

(二)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制度,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融合工作,促进国土空间“多规合一”逐步完善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科学指导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进一步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体系, (略)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 (略) 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略)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新模式,科学 (略) 土地报批出让、矿业权设置等工作, (略) 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四) (略) 用地秩序清理整治。

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行业普法、政策指导,积极探索多部门、多形式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严肃查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行为,持之以恒地 (略) 自然资源利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以整改促健全,着力建设合理有序、良性发展的土地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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