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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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新强联 (略) 年加工10000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10000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 | 洛新产业区 | 洛阳新强联 (略) | 洛阳 (略) | 洛阳新强联 (略) 位于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京津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利用部分原有车间,新增建筑面积18000余平方米扩建钻铣镗等工序,并新建精密成型车间进行熔炼、离心成型等工序,拟建设年加工10000 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主要采用:原料(外购铜、铝等)—配料烘干—加料熔炼—静置—离心成型—辗环—切断—粗车内外径—热处理(退火)—精车内外径—钻镗铣孔—检验—入库工艺。 主要设备为:剪床、上料装置、熔化炉、烘干炉、李欣成型机、锯床、数控卧式车床、立式车床、铣床、钻床、加工中心、除尘设备、起重机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占地18000m2。 | 1、本项目烘干炉采用密闭运行,设置抽风口并连接集气管道,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二级标准;同时也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6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和《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中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排放要求;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集气罩+顶吸式集气罩,将加料、出料、熔炼以及扒渣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统一收集后引至“重力沉降室+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4),离心成型工序产生废气,采用离心成型整体密闭,颗粒物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5),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压延加工熔化炉: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应在密闭车间内运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中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建议值2.0mg/m3排放要求,颗粒物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运行,扒渣废渣密闭储存;除尘器卸灰区密闭,并采用密闭袋装储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3,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m3排放要求;食堂油烟依托食堂现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小型规模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管网排至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风机家装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关于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新强联 (略) 年加工10000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10000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 | 洛新产业区 | 洛阳新强联 (略) | 洛阳 (略) | 洛阳新强联 (略) 位于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京津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利用部分原有车间,新增建筑面积18000余平方米扩建钻铣镗等工序,并新建精密成型车间进行熔炼、离心成型等工序,拟建设年加工10000 套高端轴承保持器项目,主要采用:原料(外购铜、铝等)—配料烘干—加料熔炼—静置—离心成型—辗环—切断—粗车内外径—热处理(退火)—精车内外径—钻镗铣孔—检验—入库工艺。 主要设备为:剪床、上料装置、熔化炉、烘干炉、李欣成型机、锯床、数控卧式车床、立式车床、铣床、钻床、加工中心、除尘设备、起重机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占地18000m2。 | 1、本项目烘干炉采用密闭运行,设置抽风口并连接集气管道,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二级标准;同时也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建议排放浓度6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和《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中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排放要求;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集气罩+顶吸式集气罩,将加料、出料、熔炼以及扒渣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统一收集后引至“重力沉降室+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4),离心成型工序产生废气,采用离心成型整体密闭,颗粒物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5),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压延加工熔化炉: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应在密闭车间内运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中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建议值2.0mg/m3排放要求,颗粒物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运行,扒渣废渣密闭储存;除尘器卸灰区密闭,并采用密闭袋装储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3,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m3排放要求;食堂油烟依托食堂现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小型规模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管网排至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风机家装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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