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夏邑县铭鑫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夏邑县铭鑫塑胶有限公司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 (略) 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 | (略) 夏邑县会亭镇王酒店村开发区6号 | 夏 (略) | 河南大伟 (略)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2万元,总占地面积4346m2,总建筑面积1998.3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固化)、调漆及清洗喷枪过程废气。 喷油漆废气经水帘式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后与调漆、烘干、清洗喷枪过程废气一起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水性漆废气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固化、清洗喷枪过程废气一起进入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中表1值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39-1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指标。 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本工程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喷涂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真空镀膜机、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类比同类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噪声源强在 75~85dB(A)之间,项目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性漆渣;喷油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喷油漆房水帘柜沉渣;水喷淋塔沉渣;涂料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生活垃圾。水性漆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喷油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喷油漆房水帘柜沉渣、水喷淋塔沉渣、涂料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 (略) 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加工7200万只塑胶打火机壳项目 | (略) 夏邑县会亭镇王酒店村开发区6号 | 夏 (略) | 河南大伟 (略)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2万元,总占地面积4346m2,总建筑面积1998.3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固化)、调漆及清洗喷枪过程废气。 喷油漆废气经水帘式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后与调漆、烘干、清洗喷枪过程废气一起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水性漆废气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固化、清洗喷枪过程废气一起进入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中表1值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39-1中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指标。 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本工程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喷涂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真空镀膜机、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类比同类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噪声源强在 75~85dB(A)之间,项目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性漆渣;喷油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喷油漆房水帘柜沉渣;水喷淋塔沉渣;涂料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生活垃圾。水性漆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喷油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喷油漆房水帘柜沉渣、水喷淋塔沉渣、涂料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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