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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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1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

形式

审批时间

文号

备注

(略) 永定区 (略)

培丰独立 (略) 整体迁建项目

报告表

2024-1-8

龙环审〔2024〕8号

福建龙岩众星环水 (略)

众星环水固体废物收集分类仓储综合利用项目

报告表

2024-1-9

龙环审〔2024〕9号

福建 (略)

轧球生产线技改项目

报告表

2024-1-11

龙环审〔2024〕10号

长汀县鸿发新型建材厂

鸿发碎石加工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4-1-11

龙环审〔2024〕11号

附件下载:
龙环审[2024]8号.pdf
龙环审[2024]9号.pdf
龙环审[2024]10号.pdf
龙环审[2024]11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

形式

审批时间

文号

备注

(略) 永定区 (略)

培丰独立 (略) 整体迁建项目

报告表

2024-1-8

龙环审〔2024〕8号

福建龙岩众星环水 (略)

众星环水固体废物收集分类仓储综合利用项目

报告表

2024-1-9

龙环审〔2024〕9号

福建 (略)

轧球生产线技改项目

报告表

2024-1-11

龙环审〔2024〕10号

长汀县鸿发新型建材厂

鸿发碎石加工生产项目

报告表

2024-1-11

龙环审〔2024〕11号

附件下载:
龙环审[2024]8号.pdf
龙环审[2024]9号.pdf
龙环审[2024]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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