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1月10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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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1月10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道路材料循环利用加工中心项目

(略) 集宁区白海子镇恒益达商混站以东,规划路以北

内蒙古交通集团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项目占地面积5511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成品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生产线、一条冷再生混合料生产线、一条道路标线热熔材料生产线以及办公生活楼、检测科研楼、料仓、铣刨料存放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门卫、磅房等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t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60000t冷再生混合料、3000t/a道路标线热熔材料,供市政及城乡道路建设使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略) 《商砼企业环境准入和监管措施(暂行)》的要求。厂界围墙要采用砖砌结构,除按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出入口外,其他区域围墙必须连续设置,实现全封闭围挡作业和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不低于2 米,并确保其牢固、整洁。料仓设置收尘效率大于99.7%的除尘器,杜绝溢散;骨料加热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1#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1#)排气筒达标排放;旧沥青混合料破碎和筛分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2#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2#)达标排放;沥青烟气经集气效率为90%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去除效率达95%的“电捕焦油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3#)达标排放;回收旧铣创混合料破碎、筛分和搅拌机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3#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4#)达标排放;热熔加热器非*烷总烃经1台集气罩+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废气处理效率85%,活性炭净化设备型号HL-HXT,光氧催化装置型号MW-YTJ),处理后由20米高,内径0.8m的排气筒(5#)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安装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道排放。厂内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生产线、冷再生混合料生产线、道路标线热熔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苯并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治理措施及管理。项目设置1座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委托拉运 (略) 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污水拉运台账;项目生产用水和绿化用水外 (略) 集宁区碧水 (略) 中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冲洗、罐车冲洗产生的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分区防治措施:沥青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循环水池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的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事故池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的一般防渗措施;生活办公区、道路及附属设施采取地面硬化等简单防渗措施,同时制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布置监测井,井旁设立标牌,井口设置防雨棚或设置井盖,防止雨水流入,严禁跑、冒、滴、漏事故发生,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设置1座占地面积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振动筛筛出的废骨料、废回收旧铣创混合料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建设单位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中收集的粉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经收集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检验室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拉运至集宁区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置。项目设置1座占地面积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焦油、沥青烟气净化废液、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约2个月厂家上门更换一次,更换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过滤材料、废焦油、沥青烟气净化废液、废机油、废润滑油经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要求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道路材料循环利用加工中心项目

(略) 集宁区白海子镇恒益达商混站以东,规划路以北

内蒙古交通集团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项目占地面积5511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成品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生产线、一条冷再生混合料生产线、一条道路标线热熔材料生产线以及办公生活楼、检测科研楼、料仓、铣刨料存放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门卫、磅房等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t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60000t冷再生混合料、3000t/a道路标线热熔材料,供市政及城乡道路建设使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略) 《商砼企业环境准入和监管措施(暂行)》的要求。厂界围墙要采用砖砌结构,除按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出入口外,其他区域围墙必须连续设置,实现全封闭围挡作业和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不低于2 米,并确保其牢固、整洁。料仓设置收尘效率大于99.7%的除尘器,杜绝溢散;骨料加热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1#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1#)排气筒达标排放;旧沥青混合料破碎和筛分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2#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2#)达标排放;沥青烟气经集气效率为90%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去除效率达95%的“电捕焦油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3#)达标排放;回收旧铣创混合料破碎、筛分和搅拌机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9.9%的3#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0m、内径0.8m排气筒(4#)达标排放;热熔加热器非*烷总烃经1台集气罩+1套活性炭净化装置+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废气处理效率85%,活性炭净化设备型号HL-HXT,光氧催化装置型号MW-YTJ),处理后由20米高,内径0.8m的排气筒(5#)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安装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道排放。厂内沥青热再生混合料(含沥青混和料)生产线、冷再生混合料生产线、道路标线热熔材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苯并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污水治理措施及管理。项目设置1座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委托拉运 (略) 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要求做好污水拉运台账;项目生产用水和绿化用水外 (略) 集宁区碧水 (略) 中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冲洗、罐车冲洗产生的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分区防治措施:沥青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循环水池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的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事故池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的一般防渗措施;生活办公区、道路及附属设施采取地面硬化等简单防渗措施,同时制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布置监测井,井旁设立标牌,井口设置防雨棚或设置井盖,防止雨水流入,严禁跑、冒、滴、漏事故发生,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设置1座占地面积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振动筛筛出的废骨料、废回收旧铣创混合料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建设单位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中收集的粉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经收集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检验室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拉运至集宁区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置。项目设置1座占地面积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焦油、沥青烟气净化废液、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约2个月厂家上门更换一次,更换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过滤材料、废焦油、沥青烟气净化废液、废机油、废润滑油经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要求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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