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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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GCX0032/2024-00203

    发文机关: 广昌县城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46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城管局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管理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规范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我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社会关注热点、重点领域信息及便民服务、违法建设、市容管理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发布。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工作动态60条,回应关切1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重点领域信息28条,人事及财政等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报送。严格审核发布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坚持动态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工作标准。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有序发布各类消息,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信息更新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接受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局系统重点考核任务。各单位、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多渠道公开进展及落实情况。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日常考评与反馈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点,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 索 引 号:GCX0032/2024-00203

    发文机关: 广昌县城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46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城管局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管理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规范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我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社会关注热点、重点领域信息及便民服务、违法建设、市容管理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发布。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工作动态60条,回应关切1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重点领域信息28条,人事及财政等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报送。严格审核发布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坚持动态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工作标准。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有序发布各类消息,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信息更新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接受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局系统重点考核任务。各单位、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多渠道公开进展及落实情况。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日常考评与反馈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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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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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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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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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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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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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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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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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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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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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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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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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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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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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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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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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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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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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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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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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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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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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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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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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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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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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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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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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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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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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点,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略) 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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