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新潮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长平路4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4-*
传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潮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新潮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403号房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403号房之一,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300.00m2,建筑面积1300.00m2,主要从事不干胶制品印刷,年印刷不干胶贴纸4.5万平方米,折合约1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 2.废水方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 (略) 北轴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方面,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及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和分切粉尘统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罐及含油废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1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新潮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长平路4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4-*
传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潮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新潮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403号房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403号房之一,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300.00m2,建筑面积1300.00m2,主要从事不干胶制品印刷,年印刷不干胶贴纸4.5万平方米,折合约1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 2.废水方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 (略) 北轴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方面,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及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和分切粉尘统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油墨罐及含油废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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