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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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 (略) 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黄埔区东旋路36号(以下简称“联油公司”),联油公司目前已投产运行的装置为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批文号:穗开环建影字〔2012〕18号,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为1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6.6万吨/年联油1#、0.4万吨/年联油2#。联油公司于2021年办理了《 (略) 液化气改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文号:穗开审批环评[2021]14号,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产后,对现有一期项目进行改建,停用现有一期设备(仍然保留,不拆除),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异辛烷单元和2.5万吨/年催化剂,目前正在试运行中,未正式投产。

  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拟重新启动运行二期项目环评要求停产的一期项目(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本次扩建后项目总产能为20万吨/年异辛烷单元和2.5万吨/年催化剂、1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6.6万吨/年联油1#、0.4万吨/年联油2#。此次依托现有储罐系统,不新增储罐,并且对现有液体储罐进行升级改造,液体罐区排放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分离”)处理后排放。

  本次评价内容为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以及液体储罐升级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及电话:姜生* 邮箱:*@*nioil.cn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东旋路36号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尚洁 (略)

  联系人及方式:黄工 020-*(上班时间09:00-18:00)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自编号H6栋)1814房-1815房



  建设单位: (略)

  评价单位:广州尚洁 (略)

  2024年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 (略) 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产能扩建及罐区废气治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黄埔区东旋路36号(以下简称“联油公司”),联油公司目前已投产运行的装置为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批文号:穗开环建影字〔2012〕18号,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为1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6.6万吨/年联油1#、0.4万吨/年联油2#。联油公司于2021年办理了《 (略) 液化气改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文号:穗开审批环评[2021]14号,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产后,对现有一期项目进行改建,停用现有一期设备(仍然保留,不拆除),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异辛烷单元和2.5万吨/年催化剂,目前正在试运行中,未正式投产。

  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拟重新启动运行二期项目环评要求停产的一期项目(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本次扩建后项目总产能为20万吨/年异辛烷单元和2.5万吨/年催化剂、12万吨/年液化石油气、6.6万吨/年联油1#、0.4万吨/年联油2#。此次依托现有储罐系统,不新增储罐,并且对现有液体储罐进行升级改造,液体罐区排放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分离”)处理后排放。

  本次评价内容为20万吨/年液化气改质装置,以及液体储罐升级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及电话:姜生* 邮箱:*@*nioil.cn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东旋路36号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尚洁 (略)

  联系人及方式:黄工 020-*(上班时间09:00-18:00)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自编号H6栋)1814房-1815房



  建设单位: (略)

  评价单位:广州尚洁 (略)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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