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2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新蒲太隆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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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2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新蒲太隆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

(略) 魏庄起重工业园区巨人大道东侧、圣起配件蒲城起重南侧

河南 (略)

(1)废气:项目调漆、喷漆/刷漆、晾干工序位于封闭喷漆房,危废暂存间全封闭,喷漆房和危废暂存间均设置集气管,收集废气引至过滤棉(过滤纤维)+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序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位于喷漆房内,设置集气管,打磨粉尘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50mg/m3);满足《 (略)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要求,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行业A级排放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齿轮机、铣键机、车床、压力机、四柱液压机、锯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源强在80~100dB(A)之间,项目高噪源在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厂区东、南、北侧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尘、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水性涂料桶及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

废边角料、金属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尘、废催化剂暂存于暂存间,废水性涂料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在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间,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要求。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产生的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经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doc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

(略) 魏庄起重工业园区巨人大道东侧、圣起配件蒲城起重南侧

河南 (略)

(1)废气:项目调漆、喷漆/刷漆、晾干工序位于封闭喷漆房,危废暂存间全封闭,喷漆房和危废暂存间均设置集气管,收集废气引至过滤棉(过滤纤维)+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序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位于喷漆房内,设置集气管,打磨粉尘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50mg/m3);满足《 (略)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要求,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行业A级排放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齿轮机、铣键机、车床、压力机、四柱液压机、锯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源强在80~100dB(A)之间,项目高噪源在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厂区东、南、北侧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尘、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水性涂料桶及职工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

废边角料、金属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尘、废催化剂暂存于暂存间,废水性涂料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在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间,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要求。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产生的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经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略) 新蒲 (略) 年产1000台减速机及行车轮组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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