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略) 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6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成立于1993年3月,前身为 (略) , (略) 沿湖路路口(金田工业区西首),企业原项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4月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苍环批[2012]023号),并于2012年7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苍环验[2012]10号)。2017年,企业选址于苍南县龙港镇西河水深区块A1-02-2地块、A1-02-2地块( (略) (略) 世纪大道888-1088号)建设新厂房实施迁扩建,委托编制的《年产10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苍南县环保局审批(苍环批[2017]097号)。新厂区厂房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后,企业生产计划发生改变,总平面布置图有局部调整,故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1月通过苍南县环保局审批(苍环批[2018]175号),可形成年产8000吨塑料复合卷膜和18000吨塑料复合膜袋,同年12月完成项目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苍环验[2018]021号),2022年10月,企业委托温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完成该项目二期验收。2019年,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新增年产5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9年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苍建[2019]80号),并于同年11月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新增年产5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项目”现已停产。
现企业《 (略) 技改项目》阶段性验收未投产设备现已配置完善,此次为整体竣工验收。后续配置设备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员工400人,其中260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24小时两班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后续投产设备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技改项目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 (略) 场产品生产需求,已将2台干式复合机替换为4台无溶剂复合机,6台干式复合机已满足生产需求,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设有一个复合、印刷、熟化车间,一个印刷车间,复合、印刷、熟化工序均在密闭微负压车间内进行,熟化室全密闭。
项目复合、印刷、熟化车间废气接管集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氧化炉(RTO)净化处理后引至20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印刷车间废气接管集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氧化炉(RTO)净化处理后引至3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30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边角料、废凹版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凹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定 (略)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1#、2#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印刷、复合、熟化废气净化后的*酸*酯、异*醇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标准值,排放速率均低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工艺废气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 (略) 印刷、复合、熟化车间出入口(L号点)、印刷车间出入口(M号点)、厂界上风向(H号点-南侧),下风向(I、J、K号点-北侧)设置6个无组织废气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印刷、复合、熟化车间出入口(L号点)、印刷车间出入口(M号点)非*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上风向(H号点-南侧),下风向(I、J、K号点-北侧)非*烷总烃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厂界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南侧(3号点)、南侧敏感点(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东侧紧邻 (略) ,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RTO设备,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11月27日、28日昼间、夜间监测中,厂界北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西侧(2号点)、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南侧敏感点(4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边角料、废凹版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凹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定 (略)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4年1月6日
(略) 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6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成立于1993年3月,前身为 (略) , (略) 沿湖路路口(金田工业区西首),企业原项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4月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苍环批[2012]023号),并于2012年7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苍环验[2012]10号)。2017年,企业选址于苍南县龙港镇西河水深区块A1-02-2地块、A1-02-2地块( (略) (略) 世纪大道888-1088号)建设新厂房实施迁扩建,委托编制的《年产10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苍南县环保局审批(苍环批[2017]097号)。新厂区厂房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后,企业生产计划发生改变,总平面布置图有局部调整,故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1月通过苍南县环保局审批(苍环批[2018]175号),可形成年产8000吨塑料复合卷膜和18000吨塑料复合膜袋,同年12月完成项目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苍环验[2018]021号),2022年10月,企业委托温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技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完成该项目二期验收。2019年,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新增年产5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9年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苍建[2019]80号),并于同年11月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新增年产5000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生产线项目”现已停产。
现企业《 (略) 技改项目》阶段性验收未投产设备现已配置完善,此次为整体竣工验收。后续配置设备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员工400人,其中260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24小时两班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后续投产设备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技改项目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 (略) 场产品生产需求,已将2台干式复合机替换为4台无溶剂复合机,6台干式复合机已满足生产需求,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设有一个复合、印刷、熟化车间,一个印刷车间,复合、印刷、熟化工序均在密闭微负压车间内进行,熟化室全密闭。
项目复合、印刷、熟化车间废气接管集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氧化炉(RTO)净化处理后引至20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印刷车间废气接管集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氧化炉(RTO)净化处理后引至3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30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边角料、废凹版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凹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定 (略)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1#、2#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印刷、复合、熟化废气净化后的*酸*酯、异*醇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标准值,排放速率均低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工艺废气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 (略) 印刷、复合、熟化车间出入口(L号点)、印刷车间出入口(M号点)、厂界上风向(H号点-南侧),下风向(I、J、K号点-北侧)设置6个无组织废气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印刷、复合、熟化车间出入口(L号点)、印刷车间出入口(M号点)非*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上风向(H号点-南侧),下风向(I、J、K号点-北侧)非*烷总烃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厂界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南侧(3号点)、南侧敏感点(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东侧紧邻 (略) ,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RTO设备,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11月27日、28日昼间、夜间监测中,厂界北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西侧(2号点)、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南侧敏感点(4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边角料、废凹版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废凹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油墨桶塑料内衬、废抹布、废胶水桶、有机溶剂桶定 (略) (略) 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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