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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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告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告


根据《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屯农字〔2023〕95号)文件要求,屯昌顺意种养专业合作社向我局提交了2023年屯昌林业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我局经会议讨论已接收并于7月6日公示。截至10月10日该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成,经我局聘请海南荣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和海南荣德 (略) 对项目实施现场考察,对项目实施财务材料审计,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合格。该公司资金投入中属于补贴范围的金额为25.*万元。

根据《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屯农字〔2023〕95号)文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亩补贴不超过2000元的要求。拟补贴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补贴资金25.*万元(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角*分元)给屯昌顺意种养专业合作社。

现将结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本单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

公告单位: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98-*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2日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拟奖补资金的公告


根据《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屯农字〔2023〕95号)文件要求,屯昌顺意种养专业合作社向我局提交了2023年屯昌林业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我局经会议讨论已接收并于7月6日公示。截至10月10日该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成,经我局聘请海南荣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和海南荣德 (略) 对项目实施现场考察,对项目实施财务材料审计,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合格。该公司资金投入中属于补贴范围的金额为25.*万元。

根据《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屯农字〔2023〕95号)文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亩补贴不超过2000元的要求。拟补贴屯昌县2023年林下特色经济发展示范推广项目补贴资金25.*万元(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角*分元)给屯昌顺意种养专业合作社。

现将结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本单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

公告单位: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98-*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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